作者nbear (无法飞翔的天使)
看板EMS
标题Re: ==.==初级救护技术手册的连载...
时间Sun Mar 4 16:54:54 2007
ㄘㄨㄚˋ了...
昨天出去玩,在火车上看推理小说才想到我漏掉很早就想补进去的章节....
有没有要我补上"简述死亡徵象"的?
有没有可能出勤去遇到屍体
家属告知这他刚刚挂,然後你也翻了一下...也不小心破坏屍斑...
或是遇到谋杀(好啦,可能是我想多)
我整本法医学在手上
如果要加一章"简述死亡徵象"
大家觉得哪些是必要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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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两个人一起完成的
没有什麽能否给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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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138.101
1F:→ nbear:看来是不用写的样子... 03/05 10:57
2F:→ summer06638:除非是明显死亡..不然EMT是没有判定死亡的资格的= =" 03/05 21:51
3F:→ nbear:嗯嗯...好吧,删除~ 03/06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