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kikevin (limited)
看板ELSWORD
标题[请益] 对版规(六-1)疑虑
时间Sun May 6 11:16:14 2012
先说声不好意思
对规则抓出疑虑点跟漏洞有时候是我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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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版规(六-1)的疑虑最主要在自介文的处理方面
最近的要求格式是[自介] 伺服 完整ID
有疑虑的地方就在於有一行对我来说很有意思的文字
"上述事项由於尚未订定规定,故列出建议。"
依我个人来说 我很喜欢用雪糕家族(仮) 作为取代完整ID
只因为我的角色ID八成都有相同两个字
所以我会认为[自介] 伺服 (包含ID或部分的文字)
这样的规则也是可行的吧
当然 如果版主群在这篇文的过後有新公告出来
遵守规则是相当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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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60.205
1F:推 gzzzneww:我觉得有完整ID的话 会比较方便查询 05/06 11:22
2F:→ gzzzneww:当然完整ID不是指在标题列出所有角色的ID 05/06 11:23
3F:推 RLCorn:感觉版上要被自介文淹没了 OTZ 05/06 12:33
4F:→ Ousuki:有人开个赠送文就要被推文淹没了。 05/06 12:44
5F:推 agus1007:这问题我之前有询问过板主 就像1F说的一样 为了方便查询 05/06 12:57
6F:→ agus1007:在角色众多的状况下 还是希望可以打出代表号的完整ID 05/06 12:59
直言
希望是版主对於自介文有新的公告规范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13:25)
7F:推 naideath:就我的立场来看,以部份id来代表所有人物是没什麽不妥的 05/06 15:56
8F:→ ottff:其实以我的立场来说,我觉得最後面补上完整id就好, 05/06 15:58
9F:→ naideath:只是真的会查询不方便而已 囧a" 05/06 15:59
10F:→ Guren8000:当初好像是希望打"最常开的角色"的完整ID这样 05/06 17:31
11F:→ Guren8000:就是要你选一个角色当作主角啦 05/06 17:31
12F:嘘 tmhks:版规还是有他的道理在的 麻烦遵守吧 05/06 19:10
有板规我当然遵守 我的问题点在於 版规给的只有建议 不是真正规范!!
另外有两位版主给出自己的想法 不过两位想法是不同的 我该遵守哪边??
那这样 希望版主群能有个讨论 给出明确规范 我当然很乐意遵守
游走於灰色地带虽然很有趣
可是我不太希望我以後想更新自介文 要因为标题问题被标记个S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21:12)
13F:嘘 tmhks:现在的版规规定什麽就是什麽罗 版主的建议跟版规是不一样的. 05/06 21:41
14F:推 Simonfenix:我看不懂楼上在说什麽 05/06 21:46
针对tmhks 我只想说 你何不再看一次版规六之1 最底下清清楚楚一行字
"上述事项由於
尚未订定规定,故列出建议。"
麻烦下次 先看完文 再做讨论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22:04)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22:09)
15F:→ ottff:我们都是在同一个交流平台,所有版规制定也是为求大家方便 05/06 22:10
16F:→ ottff:不把所有东西都硬性规定还有惩戒,也是希望大家有最高的自 05/06 22:11
17F:→ ottff:由度,如果你真的觉得没有惩罚,你不想遵循,那麽我们也可以 05/06 22:12
18F:→ ottff:版主们特别规划,只是因为是标题有误,提醒完就好 05/06 22:13
19F:→ naideath:嗯,那如果针对这部份真的版友觉得不妥,灰色地带不方便 05/06 22:14
20F:→ naideath:那麽未来就让这条版规更明确化一些吧,免得因此再有争议 05/06 22:15
21F:→ ottff:最後附带:这部份并不是漏洞,只是因为希望让版友不要因此 05/06 22:16
22F:→ ottff:觉得太多束缚,这是给版友的自由,所以我也都是提醒 05/06 22:17
给两位带来困扰 真是不好意思
我只是心里有个假设
假设我没看板规 我又发了一篇更新自介 沿用我的旧标题
这时有人请我改标题 我只会纳闷 过去可以 为何现在不行? 无所适从
以我的石头脑来说 有一个规范 就算没罚则 也有让人如何去做的依据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22:31)
23F:→ ottff:我知道你希望罚则,在这几天忙完,我会开一篇文章,确定惩罚 05/06 22:34
24F:→ ottff:如果对我之前的作法有问题,我只能说,依照版规,我也一直 05/06 22:35
25F:→ ottff:都是给建议,我会再和N版主讨论惩罚内容的 05/06 22:36
我不清楚我哪边提到我希望罚则的 也许我的文笔真的有问题吧 再次抱歉
会让我胡思乱想的 就是一行字 > "上述事项由於尚未订定规定,故列出建议。"
在这版规(六之1)里面 去掉了这行字 就是简单明了的范例
不需要罚则 也可以让人清楚知道 "啊~原来标题要这样子啊~"
我不太希望因为我的言论让人误会在这问题上真的多加了罚则
实际上全员都会造成困扰 不管是版友发文还有版主执行层面问题
※ 编辑: lokikevin 来自: 114.46.60.205 (05/06 22:44)
26F:→ ottff:PS.我有看到您提到的重点,我们会把这部份变成硬性规定 05/06 22:38
27F:→ ottff:真的不用在意,我们会明确订出硬性规定,既然硬性,就会附带 05/06 22:45
28F:→ ottff:一些惩罚;这个我会和N版主好好讨论的 05/06 22:46
29F:→ a3357880:要强制规定很简单阿 一个PTT帐号只能PO一次自介文 05/06 22:50
30F:→ a3357880:有新开的角色只能改自介文不能重新PO一次这样不就好了 05/06 22:50
31F:→ a3357880:至於标题就用一个常在线上的角色作为分辨用就好 05/06 22:52
32F:→ lokikevin:那这问题我也不用胡思乱想了 交由版主们定夺吧 05/06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