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mc (普兰可)
看板DummyHistory
标题Re: [假设] 法律规定父母可以向子女讨取全额抚养费用
时间Sat Dec 27 00:01:41 2025
※ 引述《TKB5566 (= =)》之铭言:
: 有个说法是 父母抚养一名子女到成年 至少要花1000万
你这基本上有个大问题,就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花千万养小孩
有的搞啥富养砸下3千万的你怎麽算?有的是当放养,只花了100万的也有
要救你这个题目来个历史点
就是少子化基本上有很大部分就来自於超纯左派不断提高儿童福利造成的没错
以前小孩5~6岁就可以出去当童工了,不但不是负担,还是资产、生财工具
所以越生越多也没关系,哥哥姊姊还能照顾弟弟妹妹
直到历史上,纯左大笔一挥童工违法、最低工资
黎智英:「我当过月入港币六十元的童工。那个时候要是有了法定最低工资,哪怕
法定水平是月薪一百元吧,谁会多花四十元雇用我这个不懂事的十二岁小孩?找不到
工作餬口,要不是饿死街头,我便大有可能铤而走险、作奸犯科了。」
纯左又立了儿童福利法,6岁以下不能丢着一个人
这下本来6岁已经是生产力,不但没生产力,还要多赔上一个人顾,负生产力
不小心把小孩丢着一个人,出事已经很伤心,还要被告....
因为纯左的这些「德政」所以才会人人都得准备千万才能养孩
不过说真的花千万养小孩,大概一般中产阶级都还愿意承担,但是咧?
不小心养出一个米虫,明明成年了还要一直给零用钱
更糟的是不小心养出罪犯,明明成年了,出事,爸妈还要去下跪
这种状况,赔还你千万,我看你也不愿意养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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