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ittermeyer (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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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如果安史的粟特革命成功推翻大唐?
时间Mon May 1 17:06:12 2023
※ 引述《plamc (普兰可)》之铭言:
: ※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铭言:
: : 安禄山来自粟特部落,长於商贸、军事。他不是儒生,没受到酱缸文化影响,
:比董卓的包
: 那再来说所谓酱缸文化
: 一样先要从定义说起,先定义何谓酱缸文化?
: 这名词是柏杨提出的,所以从他原本的文章中找定义
: 他说,文化上如果
: 「许多污秽肮脏的东西,像死鱼、死猫、死耗子,开始沉淀,使这个水不能流动,
: 变成一潭死水,愈沉愈多,愈久愈腐,就成了一个酱缸,一个污泥坑,发酸发臭」
: 也就是说加进了很多东西,但是没有淘汰,所有的旧东西都还继续存在,这样叫酱缸
: 等等,ZM说的普通法/习惯法,用了上千年,所有判例都加起来浓缩累积,这不就是...
: 反之,刘仲敬认为,南朝灭亡,就是过去华夏周秦汉文明的传承脉络全都被摧毁了
: 所以隋唐已经是一个全新的缸罗,一点都没有酱缸,呀比...........啊哩!!???
不是,根本差别在於,中国酱缸是封闭系统
主要是因为:经学,以及由经学发展而来的儒学,处在封闭系统内
他们的研究路线,都是在不断考古孔子时代
而随着时代离孔子愈来愈远,遗失的讯息量会愈来愈高
当代人的社会结构离古代差距愈大,对古代的理解力会愈来愈低
而这个系统又要求你只能复原那个圣人时代,因此,时代愈往後,经学讯息愈劣化
而东亚由於处在世界边缘,接收到的新刺激又太少
顶多只有印度佛学与伊斯兰科技
经学与儒学因为自带的价值观体系,对科技没有兴趣,只有与佛学哲学低度融合过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封闭系统,所以变得很劣化
但习惯法是开放系统,有动态淘汰与演化机制,是由不断试错演化而来
1.司法系统自己都是多元的,你不爽巴黎的判决,可以跑到里昂去再判一次
司法系统本身自带自由市场竞争机制,会互相竞争客户而进化,比赛谁判得比较好
如果谁乱判,搞得不公平,以後那个权威就没人找他讨公道了
这才是真正快速进化的秘诀
2.一开始,判决与执行甚至是分离的,判之後你要自己去执行
判决与执行一体,是绝对主义国家崛起後的事情
3.判不好常有的事,只是习惯不对的部落体系,竞争力比较低,会自然被淘汰
而且法的精神是「法律只能发现公认习俗不能发明」
在这种体系下,法律与民情是高度整合的
不存在与民情背离的法律
民情变化,法律就会变化
因此这种文明体系的凝聚力是很强的,公信力是很高的
习惯法是罗马帝国崩溃後,再边缘地带:西北欧与英格兰为核心发展出来的
其实现代社会,就是这一小撮地区,「无政府了几百年」之後
发展出来的「无政府社会」
最後这种模式由於竞争力太强,征服了全世界
但已经「有政府」的其他地区,完全不理解什麽叫习惯法的文明体系
他们天生就觉得法律是成文的,人人都要服从法律
今日的世界就是习惯法区域,对成文法区域的「稳定统治」
後者的创新与科技,永远不可能赢过前者
理解习惯法成文法,与创新与科技的关系,看现实世界的前沿科技发展就知道了
paypal 创立於 1998 年,是第三方支付的公司
第三方支付的意思,就是没几毛钱的非传统金融公司,也可以收钱
最一开始诈骗与漏洞当然也很多
但美国判例判一判,大家乔一乔,就给过了
詹宏志最晚到2000年开始,就一直在提倡要赶快发展第三方支付
台湾政府大概晚了15年,才开始松绑立法,而且立法品质完全没达到美国的水准
障碍非常多
到了2020年代,美国的金融科技与相关行业早就进化成飞龙上天了,台湾还在草履虫
这种案例可以在无人车、无人机等无穷的创新前沿领域找到例子
新加坡法规变化很快,也是因为他们是英美法系国家
这种立法速度与立法品质优势,是成文法国家永远不可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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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5.18.3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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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ZMittermeyer (220.135.18.30 台湾), 05/01/2023 17:16:11
1F:推 hgt: 这个角度不错!!! 从法来看行政管理,也确实影响到国家进步 05/01 17:33
2F:→ hgt: 与否!! 05/01 17:33
3F:推 miracle717: 1. 数字1的部分是一个概念错置,习惯法作为一个「司 05/01 18:03
4F:→ miracle717: 法系统」跟实际职司审判行为的「司法系统」不是同一 05/01 18:03
5F:→ miracle717: 个概念却在这里混为一谈,况且在成文法的概念下也有 05/01 18:03
6F:→ miracle717: 可能同一案件A地裁判一次、B地再裁判一次。 05/01 18:04
7F:→ miracle717: 2. 法律当然可以「发明」,习惯法国家更是直接容许「 05/01 18:04
8F:→ miracle717: 法官造法」,如果法律只能承认既有习俗,Lawrence v. 05/01 18:04
9F:→ miracle717: Texas就不会认为各州禁止同性性行为违宪、Brown v. 05/01 18:04
10F:→ miracle717: Board of Education就不会认为部分州的公立学校采取 05/01 18:04
11F:→ miracle717: 种族隔离政策违宪。 05/01 18:04
12F:→ miracle717: 3. 欧洲大陆、日本都是成文法国家,科技创新都比不上 05/01 18:05
13F:→ miracle717: 习惯法国家?还是你的习惯法国家只有美国。 05/01 18:05
14F:→ F04E: 民明书房: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演变 05/01 18:43
15F:推 hgt: 我觉得影响显着的比较是金融方面,其他科技因为需要验证时间 05/01 19:00
16F:推 hgt: 所以立法慢些还不会差距太大。 05/01 19:00
17F:→ hgt: 像中国之前也是默许马云他们搞些新的金融经营方式,但是习上 05/01 19:01
18F:→ hgt: 台之後也是以不合法的理由,全部搞掉。 05/01 19:02
19F:→ ZMittermeyer: 我讲的是习惯法的历史 你讲的是现代的美国法系 05/01 20:56
20F:→ ZMittermeyer: 几乎可以肯定 城邦(联邦)-自由民主制-习惯法-科技与 05/01 20:57
21F:→ ZMittermeyer: 创新中心-开放系统 这是一整组不可分割的配套 05/01 20:58
22F:→ ZMittermeyer: 帝国-中央集权制-成文法-低技术劳动力与easy money 05/01 20:58
23F:→ ZMittermeyer: -封闭系统 这也是一整组不可分割的配套 05/01 20:59
24F:→ ZMittermeyer: 荷兰瑞士与日本的成文法给习惯法很大的授权与框架 05/01 20:59
25F:→ ZMittermeyer: 社会是靠习惯运作的 例如日本记者有俱乐部 甲子园有 05/01 21:00
26F:→ ZMittermeyer: 自律委员会 电影与A片有伦理委员会 这些组织有非常 05/01 21:00
27F:→ ZMittermeyer: 大的 实际的审查权、裁量权 不经过他根本无法营运 05/01 21:01
28F:→ ZMittermeyer: 这才是他们跟得上的真正原因 变形之後还是同一套 05/01 21:01
29F:→ ZMittermeyer: 甚至由系统论的观点 你完全可以更进一步总结 05/01 21:21
30F:→ ZMittermeyer: 当一个文明用尽了所有发展空间 开放系统就无法维持 05/01 21:22
31F:→ ZMittermeyer: 此时系统就会相变 成为封闭系统 迈入帝国 05/01 21:22
32F:推 turkeyma: 推 很棒的观点 05/02 01:17
33F:推 atpx: SG也只有金融法规走在前面, 而且是因为政策需要(重点产业) 05/02 23:20
34F:→ atpx: 跟前面讲那一大堆根本无关. 而且古代文化各自发展各自的 05/02 23:20
35F:→ atpx: 跟东亚边不边缘关系在哪? 不如来说说谁算世界中心 05/02 23:21
36F:推 atpx: 另外美国金融法规也不是唯一真理, 出这麽多次包了 05/02 23:25
37F:→ atpx: 一堆金融诈欺, 防不胜防. 金融界早就把美国法规当参考而已 05/02 23:26
38F:→ atpx: 另外讲到金融科技那是因为软体是美国重点产业,就像台湾是半 05/02 23:26
39F:→ atpx: 导体相关产业拿最多补助与磁吸最多人才所以发展最迅速的道理 05/02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