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DummyHistory
标题Re: [公告] 追加一条板规
时间Wed Mar 14 19:11:16 2007
※ 引述《armed (伤心岂止息夫人)》之铭言:
: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铭言:
: : 昏倒 "未得他人许可"的意思是说要先得到许可才能够进行
: 我不记得我哪次许可过某R公开讨论过我兵役的问题ㄟ.
照样造句:
我跟spz101也不记得我什麽时候允许你讨论我们学历的问题耶?
你前任女朋友又有允许你讨论她的学历个性?
: : 那才是保护个人隐私 否则写都写出来的 能把文章删掉
: 某R会说,已经公布在网路上的事情不算隐私,你觉得隐私可以不用公布
: 在网路上.
我对我自己是这样认为:
这就跟你上棒球场去打击,被人丢了一颗触身球或是你上拳击场被人打了两拳
你都告不了别人伤害罪一样
而你的行为,就像是某个打击者上打击区时大声呛声:『我的打击教练是林仲秋喔!』
一副系出名门打球应该比人家高贵一点的样子
然後真的被触身球了,就坐在地上哭喊:
『喔匹甲你对我有触犯伤害罪的嫌疑,还侮辱我教练秋哥....(裁判不理他)
........昂拜你怎麽都偏心没看见!』
anyway,所以『我个人』(不代表其他版众)就对这种事不是太在意,
不会跟你一样,打人喊救人
根据你以往的行为跟你自己的逻辑,更可以推定你不在乎别人这麽做
要不你就是只许州官(版主)放火不许百姓(版众)点灯
选一个承认吧!
: : 但不能把看过文章的人记忆删掉阿
: 这没有甚麽问题呀,因为还有法律在呀.至於像某R这种人法律对他都不
: 见得有效了,版规又能奈他何?
笑话
自己曲解法律或不懂法律,随便看看法条念念咒语就想说别人犯了什麽罪
被别人堵回来就说法律对别人没有用?
至於版规,你老大自己立的你自己就带头违反,
还不只一篇不只一句,字里行间文义,到处都是你实质违你自己规的痕迹
套你的正当防卫逻辑,那任何人以你之道还你之身也是刚好而已
自己带头违你自己的规,没人讲你还不知道,
被人点了你就开始胡乱攀比找人垫背,搞『中立化技巧』,
说的一副你在自卫反击,然後别人都偏心都对你选择性执法一样
………………你要骗谁阿?
你修文?你改善?
我看你是修不完,也改善不了的,史迹斑斑皆可证
美国刑事政策上所谓三振法案,就是在处理贵官这种习惯性offender的
不过这里不是在搞刑法,所以你要几『振』也没关系,要出乖露丑几次完全是你的自由
翻翻你自己的水桶记录吧!法规是对谁没有用,大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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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58.200
※ 编辑: roxinnccu 来自: 218.166.158.200 (03/14 19:29)
1F:→ Transfinite:两位够了吗...有个板叫研究院组务板 03/1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