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scent (心底的猫咪)
看板Drama1968
标题[转录]街头艺人规则
时间Mon Apr 8 18:42:47 2002
[作者] somebodyA (定静安虑戒之在得) [看板] NTUAF
[标题] 街头艺人规则
[时间] Sat Apr 6 02:14:1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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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艺人」是「台大艺术季」活动之一,由课外活动组授权办理。
一切规定将以表演活动顺利完成为原则;以不伤害台大校誉为考量;
以观众的接受程度为依归。
规则及须知如下:
1.街头艺人活动需以表演为主。分「音乐」、「舞蹈」、「其它」三类,
谨将各部份负责人姓名、id(ptt适用)、联络方式附在下列:
音乐负责人:饶文琳 calara 0928826831
舞蹈负责人:王亮凯 yolux 0955857847
其它负责人:黄盈达 James73 0953066055
2.表演时间为5/6~5/18(周末除外)每天中午 12:15~13:00。每天每队
演出时间约为10~45分钟。
3.表演酬劳计有「经费补助」、「活动证明」、「活动照片」。
於艺术季结束三周後,给予各表演团体。
4.硬体设备为音箱、麦克风、表演场地。如有特殊需求,请向节目负责人
询问申请。
5.一次演出的经费补助,最低为新台币500元。
每场表演皆有工作人员场控,若由於表演者之疏忽懈责或恶意,
致使表演素质低落情节重大者,(如迟到过久、节目明显不完整或刻意鄙劣)
将酌予减薪以示薄惩。
6.欲参加「街头艺人」表演的团体,需填写报名表,并经过艺术季生活组
街头艺人节目负责人审核。自行上台表演者,将不被承认为
「台大艺术季街头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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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问及建议,欢迎寄到 somebodyA 信箱。
欲查证或报名者,请至课外活动组洽询办理。(接受书面及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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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