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ko (剧团要开演啦)
看板Drama
标题[情报] 失物招领歌舞剧 "十年朋友"徵件办法
时间Sat Mar 1 11:55:53 2008
「招领十年朋友」老照片徵件活动 徵件办法
主办单位:第四人称表演域
一场不曾预期的意外
五个以为人生即将灿烂的朋友
十三年不曾醒来的时光
我们曾经青春 却乍然沉睡的故事
~【Lost and Found】失物招领
你有多久没和老朋友联络了?
还记得十年前认识的朋友吗?
还保留着那份纯真的记忆吗?
还怀念年少时的笑容吗?
还珍惜着永远不变质的友情吗?
你和你的朋友,曾用相机一起留下你们的身影,曾用岁月写下专属於你们的诗篇。
翻翻相簿,看看你们共同组成的那个画面吧!
动一动笔,为你们的曾经留下一点记录吧!
徵件时间: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一)
网路票选时间:
九十七年四月七日(一)至四月二十一日(一)止
徵件主题:
你和「十年」前(或十年以上)的老朋友,一起合影的照片,并依提供格式,写一段话形
容你对这段友情的感觉;照片内人数不拘,但必须有投稿者在内。
格式如下:总字数在一百字以内
「那是一段…..的日子,对我来说……。」
收件方式:
1. 请至「第四人称表演域官方部落格」 (
http://www.wretch.cc/blog/fourthart),下
载
「招领十年朋友投稿用纸」。
2. 依格式填写,贴上照片与写上形容此段友情的一段话。
3. 以附加档案方式,寄至第四人称表演域邮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收
到确认回信之後表示完成投稿动作;如未收到请来信或来电询问。
作品规格:
1. 一律以「数位档案」方式收取,如欲投稿作品为相片,请自行扫瞄成数位档案。
2. 照片档案大小在1.5MB以内,解析度为600万画素以上,档案过大或画面模糊不予收取
。
3. 投稿档案命名规格说明及范例如下:
姓名_题名_拍摄地点_拍摄时间(西元年月日)
范例:王大明_新公园留影_台北新公园_19960920
4. 内容以自行拍摄为主,不得运用非经授权之图片、文字资料等,投稿内容不得包含任
何毁谤他人、性骚扰、种族歧视、或对孩童有不良影响之内容,否则将取消资格,并将寄
发mail通知,如有任何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 以个人报名参加,每人最多可报名一件作品。
6. 所有投稿者均视同同意将作品授权与主办单位。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收件单位:
第四人称表演域
评选方式:
第一阶段:初选十名佳作
选出优秀且具创意作品十名,进入第二阶段「网路票选」。
第二阶段:决选三名优胜
以网路票选方式进行;入选的十名作品,将在第四人称表演域官方网站与部落格上公布,
供所有网友票选出最动人的三件作品。票选时间共两周(4/7-4/21),
统计结果预计於四月二十五日公布於网站上。
公布录取:
预计四月二十五日以Email方式通知得奖者,并将得奖名单公布於官方网站与部落格。
名次与奖项:
1. 得奖者可获第四人称表演域【Lost and Found】「失物招领」之演出门票。带您的朋
友来看戏吧!(一律於演出现场领票)
2. 并可获赠演出节目单与周边商品乙份。
3. 还有机会获得罗美玲与RIM亲笔签名的专辑CD与周边商品喔!
作品用途:
1. 前三名作品将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领」演出节目单中刊出,让所有观众见
证你们的友情。
2. 其余优秀作品,将於演出中场休息时,以影像方式在舞台上轮播;以及演出现场令人
惊喜的布置!欢迎投稿者与朋友们一起来看戏,作为十年友情的里程碑!
注意事项:
" 参选作品不得加色、电脑合成、彩绘。
" 严禁盗用他人作品,其违反着作权之法律责任自负,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 参选者同意授权主办单位,代为处理影像授权事宜。
" 凡报名者均视为认同本简章之各项规定
第四人称表演域联络方式:
台北县永和市中山路一段352巷118号1楼
Tel: 02-2925-7606
Fax: 02-2925-7606
官方网站:
http://www.4theatre.idv.tw/index.html
官方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fourth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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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98.104
※ lwz2099: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03/01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