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e1116 (pepe1116)
看板Drama
标题Re: [问题] 关於登记剧团的不动产问题
时间Thu Sep 27 18:11:07 2007
※ 引述《mcjfox (礼拜五的真相)》之铭言:
: 想请问成立剧团并登记立案的剧场人
: 关於剧团登记下的不动产
: 虽然是属於非营利团体
: 但关於被登记的房屋地址
: 是否会有税金上的变化
: 好比原本单纯的住宅房屋税
: 由於因为登记立案而变成商业住址的税金
: 或提高了本身住宅税金
: (之前在台北市文化局的网站上徒步走了许多网页
: 却不知到底是因为本人有眼疾或纯粹阅读能力有障碍
: 而一直找不到相关说明...)
: 烦请好心人士帮忙解答
: 感恩
有差,有两种税会因此有改变~变比较贵.
自用住宅的地价税好像比较低,有优惠,
改登记为剧团就没有优惠
(至於是什麽优惠,抱歉~哇嗯栽)
自用与变更後差多少,这要看地契,
跟建物坪数大小跟当时登记时的划分有关.
房屋税也会有变,自用住宅科1.2%,营业用科3%,
非营利使用(非营非住)介於两者之间~科2%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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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5.83.178
1F:推 mcjfox:非常感谢~ 09/27 22:58
2F:→ cm88guy:这个应该m起来 09/2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