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izen (太阳研究社社长)
看板Dragons
标题Re: 远雄事件经过
时间Sun Nov 1 14:18:33 2009
※ 引述《wcptt (wcrtt)》之铭言:
: : 然後换我被抓了 已经没人可以出声了
: : 有牛迷师迷熊迷要去声援象迷的吗??
: : → wcptt:补一句刚刚看到的 没有龙的CPBL 倒不倒我真的没差 11/01 04:38
: : → wcptt:希望恰恰去统一拿跟嘟嘟一样多的薪水 用头触一垒 哀~ 推~ 11/01 04:45
: : 推 zaizen:我的意思是5.2E买了俊国 也买了俊国在联盟的加盟权 11/01 05:15
: : → zaizen:所以兴农当初才不用付钱 11/01 05:15
: 嘿嘿 所以你是说兴农没付钱给联盟罗!!
因为他把整个俊国都买下来了
: 那魏家也可以免费奉送加盟权给远雄啊 那干麻还要交1.2E给联盟
: 所以你不要再举这种滥例子了
当初如果魏家随便开一个价钱给远雄(就算一块钱)
都不会有这样争议
重点就是魏家已经宣布解散
这时候就算魏家自己要重组球队
也要加盟金
: : 推 zaizen:重点还是解散了,若当初魏家随便开价把龙卖掉 就没事了 11/01 05:19
: 喔 重点是解散了
: 如果洪瑞河说解散 然後隔天有企业要接兄弟象
: 结果其他三队领队会议说 请交1.2E 结果企业缩手
: 然後所有象队球员被打散到其他三队
: 请。问。你。做。何。感。想。
如果洪瑞河说要解散
第二天有企业要接兄弟象的球员 另成立新球队
他就应该交加盟金
但是如果洪说没解散 只是转手 就不用
: 很爽 很不爽 ??
: 然後还有人跑出来跟你说 一切依法指教 谢谢
: 你会不会很火大 你是象迷会不会很火大 会不会很干这个一切依法指教的家伙
: 情理法 法理情 一个执着在法上的执法者就指示个法匠 没血没泪
这不是法匠的问题
今天新球队加入就是要加盟金
这时候只存在
领队会议要不要决议特案免加盟金
很不幸的
领队会议没通过这样的议案
: 你跟其他龙板版友最大的差别 是你不觉得洪有错
: 有句话叫 说之以理 动之以情
: 当你无法感受龙版版友的感受时 你只是越来越偏离大家的感觉
: CPBL的领队们有没有错??
: 如果当初领队们不坚持1.2E 那龙队是不是就可以活下来了??
: 是不是!!
: 洪是不是领队的一员
: 是不是见死不救
: 你讲法
: 病人没钱缴医药费 然後被赶出医院 然後病死街头
: 所以医院没错 因为病人没缴钱
: 如果你说这人命关天我引喻失当 不一样
: 我也只能说 你跟大家脱节了
: 因为龙队在大家的心中 跟生命一样重要
: 龙队当初是有机会活下来的 就是因为那1.2E (这你自己也承认,只是你觉得错在魏家)
: 因为这1.2E 所以龙队被赶出医院 病死街头
: 你会说不是死要钱的医院的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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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53.163
1F:嘘 MuteSun:所以就是分赃嘛!,打那麽多字结论还不是这两个字?? 11/01 14:52
2F:→ MuteSun:不幸??我第一次知道原来被手段弄也叫不幸,那兄弟这次被 11/01 14:53
3F:→ MuteSun:踢被踹,依你的说法也可以叫不幸?? 11/01 14:53
4F:嘘 unbomb:我开始强烈怀疑你是兄弟派来的说客.但是是最没说服力的说客 11/01 14:55
5F:→ purplecoldly:你说的 在法的部份并没有错 不过当时并非没有转机 烂 11/01 15:08
6F:→ purplecoldly:柠檬 远雄都是机会 不过以龙迷的角度来看 说难听点 11/01 15:09
7F:→ purplecoldly:龙队是被其他人给表掉了 再用z兄列的这些合理的法做 11/01 15:09
8F:→ purplecoldly:为冠冕堂皇的理由 更何况在远雄出声後洪瑞河曾接触过 11/01 15:10
9F:→ purplecoldly:他们 会被放大检视并非什麽太过份的事 何况领队会议 11/01 15:11
10F:→ purplecoldly:问题你也是了解的 龙迷们都知道魏应行该死 但也不能 11/01 15:11
11F:→ purplecoldly:因为他就说洪瑞河等人都与此无关 不能因为"错在他先 11/01 15:12
12F:→ purplecoldly:所以这件事与我无关" 11/01 15:12
13F:→ wcptt:结论:龙队被"人"拿法掐死了 11/02 09:35
14F:嘘 cindy3589:欠嘘的象迷 死挺洪瑞河 11/15 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