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slee (AGS)
看板Dragons
标题Re: [问题] 关於版权问题
时间Thu Mar 24 13:30:05 2005
※ 引述《Monstersex (不想就这样一直走)》之铭言:
: logo这种东西是可以随着时间不断变换的
: 以前龙队的logo也换过才变成现在我们看到这个样子
: 大家觉得如何呢?
恕删...
我不是念法律的..
但是前阵子有帮公司处理商标权的事务,提供一点情报。
1.
商标权注册一期为十年..
假设当初味全有去注册..
那如果十年过了他没有续注册
你就可以去登记注册相同的商标
2.
如果当初味全根本没有帮龙宝宝申请注册
那你只要去申请了,那你就是合法的商标拥有者。
3.
假设味全还持续拥有龙宝宝的商标权
只要你去申请类似但不一样商标,
只要能申请过,那你请能合法的使用他
审查的程序的不是很清楚...
大概是这样,是前阵子处理商标权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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