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owuo (我名智障)
看板DragonNest
标题Re: [闲聊] 强力谴责公会仓库小偷!
时间Sat Nov 23 07:58:53 2013
※ 引述《uiorefd (科科)》之铭言:
: 基本上电磁纪录属於游戏代理商所有
: 连要举证那些道具这是你的私人财都有问题
: 当然法庭是这样 你告 就要受理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 不是要泼原PO冷水 但是以窃盗或侵占真的不是很有利
: 也许可以以背信或是妨害电脑之类的方向吧....
窃盗是告所有权吗??
看你的回文解释
你还是不懂
依你的解释方法
假设你朋友借你3000元
我偷你3000元
依你的解释方法 你就无法告我窃盗吗??
更何况我不是从你朋友那偷 所以你朋友也无法告我???
那麽法律根本无法制裁我ㄚ
我也知道电磁纪录的所有权 简单来说就是道具那些 都是代理商所有
但是搞清楚 窃盗 针对的是支配权的归属 不是所有权好吗
如果我是本案最先的原po 干麻听这些人说的
告了再说 剩下让法官检察官的见解决定
我觉得本案还比较像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01/267417/
原po只要去证明 放在公会仓库的东西 不是随便大家可以拿就好
还有那些道具 有没有价值 就可以
没想到窃盗罪是针对所有权 还有一堆人附和....颗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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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167.209
1F:→ asLay:黄女是芒果所有(持有)权者 他要告完全没问题啊 11/23 09:01
2F:→ asLay:不过黄女本身有放在公众场所的举动 不一定能告赢 11/23 09:06
3F:→ asLay:另外 电磁纪录不是动产没有支配权之论 11/23 09:13
4F:→ asLay:你要用支配权解释 要用 妨害电脑使用 这项 11/23 09:13
5F:→ asLay:不过他本身是在公众场所(公会仓库 他有权限使用) 11/23 09:14
6F:→ asLay:不是另外盗帐号(妨碍电脑使用)上去去修改他的权限 11/23 09:15
7F:→ FairyBomb:我觉得不用跟他解释,他觉得他是对的就是对的罗XD 11/23 09:38
8F:→ jackyzhes:同理拿的人也只要证明 放在工会仓库的东西 是有需要的人 11/23 17:54
9F:→ jackyzhes:就可以拿就好 一开始没明说就先输一办了 毕竟权限也是自 11/23 17:55
10F:→ jackyzhes:己开的 我认为我需要 会长有开权限同意给我拿 有何不可? 11/2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