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iorefd (科科)
看板DragonNest
标题Re: [闲聊] 强力谴责公会仓库小偷!
时间Fri Nov 22 20:30:15 2013
>>第一,所有动到公会仓非私人物品的,通通都有可能被告。
>>第二,物品的所有权是玩家还是公司的?
基本上电磁纪录属於游戏代理商所有
连要举证那些道具这是你的私人财都有问题
当然法庭是这样 你告 就要受理 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不是要泼原PO冷水 但是以窃盗或侵占真的不是很有利
也许可以以背信或是妨害电脑之类的方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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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4.87.100
1F:→ FairyBomb:盗帐号告侵占有可能,但这种的基本上没机会-__- 11/22 20:33
2F:→ FairyBomb:虽然资料是公司的,但契约书则让使用者有使用权,非使用 11/22 20:33
3F:→ FairyBomb:者的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盗帐号)是有可能成立侵占就是了 11/22 20:34
4F:嘘 wuowuo:我很想泼两位回文的冷水 11/22 21:59
5F:→ wuowuo:窃盗是看所有权喔! 11/22 22:00
别想太多
我去跟橘子打过官司
从头到尾你根本没有电磁纪录的所有权
没有所有权 何来窃盗之说
玩网路游戏就是这样子
一点法律上的保障都没有
6F:→ KKyosuke:楼上想表达什麽? 11/22 22:33
再多补充一点好了
有空可以去看看你点我同意的那份契约
电磁纪录基本上是归游戏公司所有
你只有帐号的使用权
有兴趣的可以认真去看完 就知道我在说什麽
基本上游戏公司的定型化契约大同小异
游戏橘子跟新断线的都在讲差不多的东西
※ 编辑: uiorefd 来自: 114.34.87.100 (11/22 22:51)
7F:→ FairyBomb:楼上是告公司,还是告盗帐号的? 11/22 22:53
8F:→ FairyBomb:告公司当然告不赢,告盗帐号的就看公司愿意提供多少资料 11/22 22:53
9F:→ FairyBomb:至於某W讲的,呵呵呵,所有权当然在公司那,要讨论啥? 11/22 22:53
10F:推 KKyosuke:我是说楼上某W想嘘什麽... 11/23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