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kimiya ()
看板Doujinshi
标题[问题] 关於同人作品二次创作的范围,有点事情想请教
时间Sun Feb 4 01:49:26 2007
最近因为发生一些事情,产生了一些疑惑不知道该找谁,所以想拜托这里的板众解答
一些关於着作权和抄袭、参考的问题。
不过因为避免麻烦,先以其他动漫作品代入案例。
【案例一】
某一同人作者在进行同人创作时,号称自己为哈利波特之同人志,并使用哈利波特小
说内之人物角色设定及世界观,不过内容却出现哈利以直死之魔眼帅气的对僵屍进行十七
分割,并且在打倒佛地魔後,有个金色长发的男人跑来告诉哈利其实他是只麒麟,而哈利
是异世界的国王,然後叫哈利快点接受自己的天命……
虽然我写的好像普通的同人文,但我的问题是,这个作者从一开始并没有公开告知这
是哈利波特、月姬、十二国记的同人文,而是
仅告知哈利波特的同人,而当有人指出「这
里头好像有月姬和十二国记的剧情吧?」之时,作者一开始全面否认,并且依然说明这是
哈利波特的同人,事後才修改文章,并且说:「我确实有受到十二国记的影响」,并且对
月姬的部分绝口不提,不予以理会读者的疑问。
我知道同人作品在法律上是属於暧昧的状态,不过以各位同人界大手的态度来看这件
事件,请问:
如果同人作品中大量出现商业作品(并非原先声明之作品内容,如上述案例中的月姬
、十二国记)的名场面、名台词,而
剧情也显然非单纯的致敬或恶搞,是不是可以用一句
「我有参考某作品」开脱抄袭的嫌疑?
以上,请各位板友不吝指教,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216.161
※ 编辑: tsukimiya 来自: 219.70.216.161 (02/04 01:52)
※ 编辑: tsukimiya 来自: 219.70.216.161 (02/04 01:54)
1F:推 gokaze:哇我第一次看到这种问题,五楼的如果你超过三行麻烦回文吧! 02/04 04:23
2F:推 ekbaby:这问题好深奥啊......+_+a 02/04 10:43
3F:→ ReiMi:同人作品好像没有什麽抄袭可言吧,就连商业作品的银魂也常常 02/04 15:25
4F:→ ReiMi:一个故事里同时恶搞好几部作品啊... 02/04 15:25
5F:→ ReiMi:如果要告抄袭,谁去告?除非三个被影射到的原作都要告他吧 02/04 15:27
6F:→ Tayako:永远无解的谜.. 02/04 16:01
7F:推 teafish7135:这就是道德和舆论压力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02/05 00:36
8F:→ diem4:绝对没办法告,但是那位同人作者自身名誉会受损,就这样^^|| 02/05 14:21
9F:推 shinome:没办法告吧?不过应该会被市场(?)踢掉!(笑) 02/05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