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rider (杰特莱德)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双修] 法律双修 选修学分要求
时间Tue Mar 7 12:10:35 2017
板友好,请问双主修法律系的前辈们,
法律系双修规定需修完必修学分+12选修学分,
http://i.imgur.com/xCeNCco.jpg (第5点)
然後刚刚发现法律系网页写本系生20选修学分必须包含一门「专题讨论」,
http://i.imgur.com/qqkA1G1.jpg (第4点)
想请问,双主修的同学需要符合必含一门「专题讨论」的要求吗?
虽然双主修查询区没写,但为求保险还是问一下好了><
刚好今天负责的助教请假,说是明天再打去问@@
不知道有没有前辈知道呢,特别是今年刚双修毕业的(规定好像常改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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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4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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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etrider (111.71.45.228), 03/07/2017 12:11:09
1F:推 flyer1998: 法律系的学生也觉得那条规定很奇怪 03/07 22:26
2F:→ jetrider: 寄信问过系办了 双修生不适用那条规定 05/0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