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uto750812 (永远年轻!!)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请益] 会计系双修规定??
时间Thu Aug 9 17:58:19 2007
新规定:
修读双主修学生,其已修习及格之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若与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
同者,由加修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加修学系之科目学分;其已修习及格之加修学系系订必
修科目若与本学系系订必修科目性质相同者,由本学系决定得否兼充为本学系之科目学分
。如有不得兼充,或兼充後学分不足者,应指定替代科目以补足所差学分,并检具书面报
告送教务处备查。
前项兼充科目不得超过加修学系系订必修科目学分总数之二分之一
可是会计系的助教却说:
如1/2达20学分以上就如原规定,原规定对学生来说是有利的,因为怕学生找不到会计系的课
来修,而找其他替代科目.
(如仍不清础,可打电话来,我今天8/9都在,33661105转20)
其实我看不懂助教的意思 更不晓得哪里有利了@ @
不过我担心会计系仍只承认20学分
请问有哪位同学知道详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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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5.69
1F:推 wendychang:我(升大五)跟一个今年已经毕业的同学 都抵超过20学分 08/11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