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yutakako (时雨骤降於安土)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降转法律系
时间Sun Aug 13 11:11:41 2006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20.132.132.16
: 推 kaoliaki:民总大推陈聪富唷!!老师上得超好人也超好的!!我之前ꐠ 08/12 18:40
: → kaoliaki:上他的课 今年转系考民总83分 要转系真的可以去上他的课 08/12 18:41
: 推 ivy168:我所谓的法律系不符合程序正义 就是不能设层层关卡 08/13 00:43
: → ivy168:有些热门学系要达20%并不容易 但有些却很简单 08/13 00:47
: → ivy168:应恢复93年以前 前学年成绩80分之规定即可 08/13 00:50
要不要改成以前的规定是见仁见智,您的建议对於转系或是要双主修
的同学来说是很好,不过我文中的意思是说,您的立论上可能有些许的小问题
事实上法律系甚至也可以都不要开放转系,而只要他的规定不是黑箱作业
并且有让大家知道,而可得预见事後并依据这个办法实施的话,我真的看不出来有
程序正义的瑕疵。再者,转系是一个组织内部单位互转的问题,本来就不是一个完
全的权利。大概,也只能归类为各学生的反射利益
而对於反射利益的程序,本来也就不若权利来得高
: → ivy168:学校美年招生都以选校不选系把我们片骗进来 转系却口惠而 08/13 00:52
大学是个高等学术场所,本来就应该留有多样性的环境,这也是大学要
设各种科系培养各种人才的立意,而不是,把所有人,都往热门科系推去
倘若如此做,只是把这些热门科系,当作下个夕阳产业而已
您念的外文系,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梦寐而不可求
选校不选系或许是台大的手段,但是没有保证你一定转成功,也没有说你一定要转
哪个系啊!! 你要转一些你所谓非热门的系,也不会很难转,至於法律系
如同我前面说的,这种反射利益他要收几个都有他自己的空间
: 推 ru4:谁骗你了?自己骗自己吧? 谁说念台大就一定可以转系,要对自 08/13 00:57
: → ru4:己的决定负责任吧,转系成功是你努力应得的,其他没有成功的人 08/13 00:58
: → ru4:难道有在简章上看到「本系为转系之跳板,欢迎就读」说「骗」有 08/13 01:00
: → ru4:点太过了 08/13 01:03
: 推 ivy168:申请转系应从宽 修读应从严 08/13 00:57
: 推 ivy168:最起码比照转学考之全额录取 今年转系公告15名 只取6名 08/13 01:08
: 推 ivy168:不是我们学生素质差 儿是制度高不可攀 08/13 01:12
: 推 ivy168:我一定会建议 公告15只取6=挂羊头卖狗肉=骗=牺牲考生权益 08/13 01:23
: 推 ivy168:像发问者 她明年要降转 以够委区了 还要寻寻觅觅 08/13 01:27
公告15个只取六个,事实上不见得就是系方不收
而是因为规定里面的"必须高於应考考生平均"
在报考之前,甚至是考试的时候,你都还不一定知道你的名次和平均
而考完之後,有些人考很高,可是却不符合标准(20%),但是也拉高了考试平均
造成了在20%下间接的排挤效应,排挤到了满足20%但却被拉高的平均刷掉的考生
双重排挤之下,才变成了不足额录取的情况
这样的双重排挤当然似乎是太过於激烈,因此建议可以当作你的立论基础
但是所谓的程序正义,这里并不违反
然後还是要重申,这是反射利益,如果法律系坚持这样其实也并不违背法理
: 推 ru4:我想,公告上也清楚写着「择优,得不足额录取」我想法律系的都 08/13 01:31
: → ru4:不照公告的来立论不好吧,举个例,虽然不太贴切,台北大学今年 08/13 01:32
: → ru4:法律系转学考名额两名,报考人数两百左右,最後录取从缺XD 08/13 01:33
: → ru4:一家公司要招募人,如果来应徵的不合乎需求,也要一并收下吗? 08/13 01:34
: 推 rabc:请问一下文中提到的宪法笔记是哪里可以买到呢 ? 08/13 01:49
: 推 damhis:这种东西 弹性蛮大的 所以真的要靠运气吧 08/13 01:51
: 推 ivy168:本校电机系 这次转系录取一大串 为何要比台北大学 08/13 09:59
: → ivy168:本校公告录取名额以放宽到20% 即法律可公告30名 08/13 10:02
: → ivy168:本校公告录取名额以放宽到20% 即法律可公告30名 08/13 10:05
: 推 ivy168:法律系公告已不足额 录取时不应再双重不足额 08/13 10:09
那个规定只是要设门槛,所以是用"得",因此法律系本来也就具有裁量的空间
这里也不可能有裁量收缩至零的适用,所以是它自由形成的空间
而在裁量之下已明定可能不足额录取,在一般实务上也所在多有
例如考研究所不足额录取就是一种,那以转系来说
你怎麽不说为什麽医学系常常连那"一个"名额都不足额录取
: 推 ivy168:法我想我们是要提供发问者方法 您您不同意见 我建议时会参 08/13 10:12
: → ivy168:考 请发问者努力 我们从旁建议校方再放宽 08/13 10:18
: 推 ivy168:转学考排外 即从缺 本校也有 但这是对内的转系 08/13 10:22
: 推 ivy168:转学考市外补 转系考市内升 内升本来就有优待 08/13 10:28
: → ivy168:但这二年 转系没优待 还被虐待 就是前学年成绩20%之连带 08/13 10:30
事实上也还是有优待啊,你去看转学考的录取率,弄到比国考还低
你就会知道优待有多大了,但是当然这也是系方自己的自由
甚至都不要招考也是他家的事
当然,我不是说您的提议不好,为大家争取权益是一个法律人该有的气魄
尤其是在已经转成功後还会想到更是难得
只是要提供您一些思考方向,试着把推论过程理性化、精致化,
这样才比较能够说动同为法律人的法律系!!
不过最後还是要请您继续努力争取权益,如上所述这些规定符合法理
但也可能有讨论的空间
不过学校里面的行政效率实在不是很好
我去年提议在选课单里加注双主修辅系,一年过去了,这学期
如果还看不到大概又是流掉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32.16
1F:→ ivy168:如果没有20%的限限制 报名人数会更多 平均成绩会下降 08/13 19:43
2F:推 ivy168:自从有20%之门槛 报名人数只有50人左右 08/13 19:55
3F:→ ivy168:报名人数少 又友高年级生冲到83分 可预见不足额会很严重 08/13 19:59
4F:→ ivy168:谢谢您用法律的见解帮我指点迷津 我的建言会更有说服力 08/13 20:02
5F:→ ivy168:另我从信赖保护原则的观观点 建意校方要有配套措施 08/13 20:04
6F:→ ivy168:即校方招生时强调转系 但却口惠惠而实不至 08/13 20:07
7F:→ ivy168:即校方招生时强调转系 但却口惠惠而实不至 08/13 20:10
8F:→ ivy168:追根究柢 不足额录取就出在前学年平均成绩20%上 08/13 20:11
9F:→ ivy168:听说二年前没有20%之门槛 报名转系也都进400人报考 08/1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