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dpole0952 (醉月湖船赛)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请益] 学分认定的问题
时间Sat Mar 18 18:01:22 2006
这是经济系的规定
一、共同必修科目 18 学分(含国文 6、外(英)文 6、历史 4、本国宪法 2 或公民教育 2 等领域科目及进阶英语一、二各0学分)。
二、本系自订必修科目 76 学分,选修科目计 30 学分。
(选修科目中12学分限选本系课程,且修读本系为双主修之学生亦同)
三、体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计 4 学分。体育学分均不计入毕业时应修最低学分总数内。
服务一、二、三必修,0 学分。
四、毕业时学生应修最低学分总数=共同必修学分+通识教育学分+系订必修学分+选修学分。
五、(1)外文领域不限定修习英文
(2)全年课程仅修半年及格者,计入毕业学分
(3)超修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领域课程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5)修习本系所属领域之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6)修习本系所开通识课程,不计入选修学分
(7)通识*课程充抵通识2学分後,多余之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8)本系学生修读他系之双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选修学分,计入选修学分
那麽是说如果我原系是经济,双到了另外一个系
那我的选修学分就只要再修经济系的系内选修吗? (12学分)
(因为双到的另外一个系,系必修一定是超过20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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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adpole0952 来自: 218.167.200.1 (03/18 18:02)
1F:推 jl740905:没错, 你说对了 03/18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