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shiko (littleyashi)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问题] 经济双修学分认定
时间Wed Sep 7 02:02:55 2005
请问双修经济的前辈们
双修规定兼充学分不得超过20
若我以修过经济学甲(3,3)
微积分乙(3,3)
民总(4)
那我之後修习会计学甲
一定要修经济系开的课程吗?
另外经济系中的本宪可否用法律系的宪法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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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52.88
1F:推 dreamof28:外系不必修经济系的中宪(宪法与国家政策) 140.112.5.66 09/07
2F:推 dreamof28:另外民概乙要用民总+债总+债各+物权+身分法抵 140.112.5.66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