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of28 (想一想 是不是错了呢)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讨论] 关於双修辅系放弃的问题
时间Sun Sep 4 01:45:56 2005
这个问题是我在回答上一篇文章 偶然觉得奇怪 所想到的 可能有点蠢
不过我还是拿出来 和大家 讨论 顺便解除我的疑惑 谢谢罗(bbs的好处)
辅系修读办法 第九条
「修读辅系学生,已符合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但未能修毕辅系科目与学分者得向教务处
提出放弃修读辅系资格之申请。」
同办法第十条
「放弃修读辅系资格後,其已修习及格之辅系科目学分是否采计为本学系选修学分,应
经本学系系主任认定。」
至於双修办法里 一样有这两个条文 分别是第八、九条 只是改成双主修资格而已
我的问题是 如果今天 一定得符合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且…资格者才可提出放弃辅系(双
主修)之申请 那放弃辅系(双主修)者 就一定要将 原系的必修、选修、必选修等学分
修到毕业标准者才行
那现假设第一种情况 这个人 已修完自己系上的所有毕业学分 他的辅系和双修学分全都
不得兼充 所以他都是额外加修这些学分 那今天皆并未修至辅系双修标准 他选择放弃
这个情况应该是没问题的 不但能提起申请 就算其已修习之辅系双修科目之学分要采计
与否 也不必等系主任的认定了 可以直接毕业 不必理他
那第二种情况是 这个人 尚未修完自己系上的毕业学分 也许就差个四至六的选修学分
意味着 他尚未 达到 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 那是不是他就无法提出放弃修习的申请
必须等他 再去修完辅系双修要求科目以外的学分之後 才能提出放弃之申请
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再者 第三种情况是 在第二种情况成立之下 这个人 他所修读的辅系双修学分 若是放弃
又经系主任认定 若全然接受转为外系选修学分 即可达到 其在尚未放弃之前 所欠缺的
外系选修学分 (意即 他若放弃辅系双修 又该修习学分全被承认为外系选修即可毕业)
那这时候 他能提出放弃辅系双修的申请吗 这是我的第二个问题
由於 上述第九条之规定已指明 要『已符合』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者 才能提出申请
第十条则指明 放弃修读辅系(双主修)资格『後』 其修习辅系…学分才由系主任认定
就字面上的解读 似乎要等到 申请放弃辅系 双修的资格核可後 才会有学分认定的问题
那上述的第三个情况 就不能提出罗 更别想要应届毕业罗 是这样子吗
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 那对我们学生 将是莫大的不利益 因为我们也许因为一时计画
修习辅系双主修 可是後来时事变迁 我们改变计画 放弃修读辅系双主修
但是 (假设我们之前并未照着原系的进度修课)该项规定 却要求我们一定要先符合
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後 才可以提出放弃的申请 之後也才会轮到 学分认定的程序
无异於 我们若未照着原系的进度走的话 在未将原系进度补上之前 其辅系双主修学分
只有一个用途 抵辅系双主修 一旦补上 提出放弃之申请 其修习的辅系双修学分等於没用
因为你本来就可以毕业了 辅系双修学分等於没修过一样 既不必当选修也不用当选修了
修了干什麽 简而言之就是这样 除非你不放弃 或是 你原系课程一直紧追不放
而且 我们就已经要改变计画如期毕业 因不符合毕业规定 无法申请放弃
等於还是要照我们原先的计画修本系课程 只是少了辅系双修科目 很大可能还是延毕
这样说来 这个规定是否太死了 (或是从头到尾都是我的幻想 没这麽一回事)
如果要为这个规定解套的话 是否要将『本学系应届毕业资格』放宽解释为
只要修完本学系必修、共同领域、通识和必选修即可 剩下的选修 则不在考虑范围内
也许事实上是这麽干的 不过就规定 看起来 好像太过模糊 不够清楚
讲了一大堆废话 只是一时的有感而发 希望大家能多多讨论这个问题 算是帮我解答吧
先谢谢大家罗 不论有没有回答 能看到这 已经万分感谢(努力看完这麽多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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