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of28 (想一想 是不是错了呢)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问题]法律双修财金
时间Fri Aug 26 02:48:47 2005
※ 引述《Crystal502 (一头雾水的新生)》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若我修了财金的经甲 那还要修法律的经乙吗?
: 是否经甲能抵经乙?
: 那系上已必修宪法 我还得修财金的本国宪法吗?
: 有人知道吗?请不吝指教 谢谢!
第一个问题是ok的 经甲抵经乙 天经地义
不过你要小心的是 学分可否兼充的问题 也就是学分可否两用
之前有问过他系的必修课程和本系的必修课程可互抵时 怎麽处理的问题
也就是说 如果你是财法组的学生 经乙是你的必修 可是 审学分的时候
是双修学位 先进行审核 就会发生你的经甲先被财金系勾走 那这时候是否就欠了一堂课
而无法毕业 当时系办的回答是 因为 经乙是必修 他还是会 再勾一次 也就是说
会例外的 容许被兼充 by 法律系 (前提是 财金系 也要容许兼充)
我当时问的是 商事法的抵免 经济系用 公司 海商 票据 保险 充当抵免科目 一旦被抵
四个必修就没了 那是否还要再修一次 商事法 才能避免这个问题
不知道你懂我说什麽吗 抱歉 言词表达 过差
最好还是去问问系办 经乙 是不是也是这样 (不过重点是 必修才会这样 选修无
也就是说 如果你非财法的学生 就不适用这个可能)
第二个问题是 双修财金系 只要 该系的 系定必修 69学分 所谓共同领域 是不必修的
那法律系本身 又不必修 中宪 所以 我想是只要修法律系的宪法就行了
有错 请指教 特别第一个问题 总觉得 我也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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