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loud (ㄚ不是)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我也想统计一下法律系甄选考试的分数。
时间Wed Jul 21 21:36:18 2004
※ 引述《Horn (Be the best)》之铭言:
: 在统计完成前,先提供几个积极要件跟消极要件,但此要件是关於
: 转系,而不包括双修或辅系,至於校方所订定的基本资格就不赘述:
: 积极要件:总分需高於一百。
: 消极要件:民总、宪法各不低於38分。
: 积极要件未出现於转系简章当中,但从去年的不足额录取及今年流
: 出的小道消息,一百分似乎仍为转系的门槛分数,双修及辅系的分数,
: 可以分别向上或向下修正二至五分不等。
: 消极要件已明订於简章上,网路上可以查询,本年度甄选考试,民
: 总及宪法的到考考生平均均为 38.XX,故任一科皆不得低於此标准,否
: 则即便总分排序在前,亦不录取。
: 相关的分数样本已累积近二十笔,请大家不吝告知。
第七条
外系学生申请转入本系、加修本系为辅系或双主修者,
应参与本系所举办之转系辅系暨双主修申请考试,考试科目为宪法及民法总则。
第一项之总成绩平均,须达转系辅系双主修申请考试全部到考考生总人数之平均分数,
未达该标准者不予录取。
本系得依第一项考试成绩於第三条名额限制内择优录取。
该年度最低录取标准有数人同分者,一律录取。
本系学生事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通知学生口试。
应该是这条吧
不过这条的文义解释上看来
应该是指两科平均未达到到考人数的总平均分数吧
也就是说两科平均要在38.xx分以上
不过阿
什麽时候网路有公布总平均分数阿
我以前考的时候都没看到有公布阿
难道今年改变做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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