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ingos (红鹤老爸阵线)
看板Divorce
标题[闲聊] 实境秀:履行劝告Part3
时间Tue Jul 30 17:45:00 2019
[当事人实境秀]
轮子爸爸声请「履行劝告」Part3
在经历了X1、X2、X3、X4以後,心理师跟社工通知双方,改为「由双方自行约定(类似X4)下两次的交付」,但是「不需继续在机构」,也就是说,由双方自行协议下两次的交接时间地点。於是轮子爸爸开始撰写电子邮件,发向照顾方。
----(轮子爸爸发信给照顾方)----
第5次跟第6次,我提议按照原案法院调解的探视时间来进行
时间:A1(周末)与A2(周末)
地点:某市某区某地
在这两天,我可以带孩子出去玩。不知道你是否有意见或其他想法?
(小编补充:调解笔录的探视条款是「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六10:00接走、周日20:00交还」)
----(照顾方回信给轮子爸爸)----
第5次及第6次,目前我倾向约在周间,时间可从6小时(不过夜)循序渐进,避免反效果。我没意见副本给谁,重点是孩子假若愿意与你单独相处,才能安排後续。
----(轮子爸爸发信给照顾方)----
第5次与第6次,仍希望回归法院调解的时间来进行,原因有以下三点:
1、稳定、固定的时间,每月第一、第三个周六,有利於孩子的稳定探视。
2、你、我的时间也都固定,我们也不需要再额外花时间去协议。
3、尊重当初法院的裁定内容,这是你自已当初所提出来的条件。
至於与孩子的相处时间循序渐进,这部份我可先接受。
这阵子因为履行劝告的关系,迁就於机构仅有周间上班,请了很多假。因此,我没办法周间交付,请不要提出这种时间来为难我。我每天都要上班,并没有那麽多特休可以请假。
希望依据法院的时间来交付子女,也先暂时依据你所提的6小时来会面。
另因为车程的往返,与社工讨论後,我们建议可选择新地点某市某区某地做交接。这样你意见如何?之後再逐渐延长会面的时间。 我与孩子相处的时间,目前一个月也就4个小时而已,希望不要再任意压缩我与孩子的相处时间。感谢。
----(照顾方回信给轮子爸爸)----
第5次、第6次的部分,我再跟社工讨论一下。
----(轮子爸爸发信给Z社工)----
Z社工您好
照顾方电子邮件只回覆我:「第五、六次的部分我再跟社工讨论一下。」昨天与您电话讨论时,我所想表达的一件事,就是稳定的探视时间。但你可以看到邮件,我从某月某日开始,就与照顾方讨论第5、6次的时间,但是过了两周後,我得到的结果就是「我再跟社工讨论一下」。
收到这样回覆内容,我实在是觉得很无奈,也很无力。照顾方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直在拖延。
我已经提出明确的会面时间,照顾方若有问题的话,也可以直接说时间不方便之类的。或是说,照顾方也可以提出明确的日期与时间地点来进行讨论,但照顾方就只有回覆「我再跟社工讨论一下」。
这样的事情一直不断的重覆再发生,所以我一直被延迟、或很难看到小孩。
也可请Z社工您也换位思考一下吗? 若你是我,一个月只能见到孩子4小时。然後会面的时间,又一直被无限期更动。漫无目的的等待,您会受得了吗?
这也是当初为什麽会去提出履行劝告的原因,因为依照照顾方的个性,若无外力或第三者介入,对方真的不理会我。 想请问照顾方这一封EMAIL,我已经不知道该怎麽回覆?我觉得很无奈。您有什麽建议吗?感谢
----(Z社工打电话给轮子爸爸,摘录重点)----
社工Z认为轮子爸爸邮件内容与语句不够善意(?!)
社工Z建议双方一起做谘商(?!)
社工Z劝导轮子爸爸配合妈妈时间(?!)
----(轮子爸爸发信给Z社工)----
Z社工您好
第5次的会面,我想办法桥出的时间是X5(周间某日),近期请假太多已经被公司关切。所以,还请你们多帮忙跟照顾方沟通,希望回归至原本的周末。我想请问一下为什麽她六日没办法做会面,是有什麽原因吗?至於第6次的会面,我由衷希望可以安排在周末,可以早一点确定时间地点吗?
----(小编短评)----
照顾方罔顾X1~X4亲子相处的事实,在邮件来往的过程中、单方架设了门槛「孩子假若愿意与你单独相处,才能安排後续」。各位,你是探视方,会不会火大?
不能生气喔!不然以社工观点,就没有表达善意喔!
(@_@)
这样讲有点对不住轮子爸爸,但他面对的诉讼对造「已经算好处理的了」。但是依然要探视方花费巨大心神去应对。各位可以想见其他更偏执的照顾方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以及对孩子利益之伤害有多庞大!
另外,在面对照顾方拖延跟刻意选择周间时段、且缩短时数时,Z社工的处遇就是要轮子爸爸吞下去……搞到最後,这个「履行劝告」到底是在劝谁啊?经过X1~X4以後,任由照顾方重新开一个与原案调解条件甚远的探视方案,那未来还有机会回归到常轨吗?一直退让,符合履行劝告制度设计的初衷吗?
Z社工要他们双方去做谘商,是期待有什麽成效?依照这种互动模式,照顾方若一开始接受谘商的建议,双方针对未来费用分担、谘商日期的选定,不就还是有高度可能会玩拖延战术吗、引起新的纷争?但Z社工则早已结案、脱离了。小编不想一竿子打翻一条船,也深信多数社工都很辛苦,但这种「专业程度」的处遇跟建议,听多了真的是有够烦!社工不要再以「没有强制力」为由当藉口,不好好提升谈判技巧(以X1~X4状况去质疑照顾方)、不把压力踢回照顾方(劝告不听,就以「不履行,劝告不成」为由记载入评估或结案报告),放任照顾方耗费社福与司法资源,社工真
的没有责任吗?
补充:探视方心中真正担心的是,若履行劝告还没结案,就顺应照顾方态度而不断退让,然後让法院与社福机构结案了事,尔後照顾方又有新藉口不履行,则又回到尚未声请履行劝告前的状态…..这套家事事件法诈骗之术,是要骗多少人、几多年啊!?感觉有帮助探视方的制度,其实完全没用,跟强制执行一样。目前观察到Part3,履行劝告制度确实还是有一点作用,但遇到极端偏执的照顾方,应该会直接宣告结案!
说真的,讨论老半天,其实还是回到我们不断呼吁的改革重点「友善父母原则权重拉高」、「举证责任倒错」、「全面强制亲职教育」……,不然永远有补不完的洞、永远有对付不完的非友善照顾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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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illheart: 呃…我只是要说无论是哪部法律,还真的没有赋予社工 07/30 20:12
2F:→ chillheart: 强制执行的公权力耶! 07/30 20:12
3F:→ Flamingos: 社工当然没强制力,但谈判方式与对照顾方技巧施压 07/31 00:21
4F:→ Flamingos: 都不做,而是要探视方退让,算「劝告」照顾方了吗 07/31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