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skin (乖)
看板Divorce
标题[问题] 台南离婚公证证人
时间Mon May 22 21:47:45 2017
看版友们有些误解,补充说明需要证人的部分
因为怕男方不愿意支付扶养费,所以我们要去公证人事务所公证协议书
免去未来可能要诉讼的麻烦,并非只是去户政事务所而已
想请问一下大家有没有知道比较专业的证人
因为需要证人去公证事务所公证协议书
现场签名盖章,问了几个亲友都不愿意
只好想办法找职业的了,因为人不在台南
想先联络好直接去现场解决(法院附近),有人有推荐的吗?
今天打了一通电话询问,对方语气超轻蔑的…实在是很受伤…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206.2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vorce/M.1495460868.A.2F9.html
1F:推 icat100: 虽然我无法提供您公证证人的推荐名单,但我有一个想厘清 05/22 22:00
2F:→ icat100: 的部分是,因为我看依据民法第1050条,它似乎只规定离婚 05/22 22:01
3F:→ icat100: 的要式性:两愿离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 05/22 22:02
4F:→ icat100: 名并应向户政机关为离婚之登记。 05/22 22:03
5F:→ icat100: 第一,法条中提到的"证人"似乎不一定要是"公证人",因为 05/22 22:04
6F:→ icat100: 像是民法继承篇中对遗嘱的规范中,就有分别提到"见证人" 05/22 22:05
7F:→ icat100: 和"公证人",而在民法第1050条并未特别注称为"公证人", 05/22 22:06
8F:→ icat100: 另外,证人的部分应该不一定要跟你们到"现场"签名盖章吧 05/22 22:07
9F:→ icat100: ?(还是这部分是户政机关的人员跟你们说的?如果是的话, 05/22 22:08
10F:→ icat100: 那就只能乖乖遵守了~)不然的话应该是证人们事先在文件上 05/22 22:09
11F:→ icat100: 签名,再交由两位当事人拿到户政机关办理就合於法律了。 05/22 22:10
12F:→ icat100: 以上只是我对法条的认知,不敢保证绝对没有错,建议原po 05/22 22:10
13F:→ icat100: 保险一点还是可以先至户政机关做确切的询问,或许询问後 05/22 22:12
14F:→ icat100: 反而可以省些事又省些心。 祝 顺利:) 05/22 22:12
15F:推 rmia: 我问过,证人可以只盖章人不需要到,只要确保这个证人知道你 05/22 22:38
16F:→ rmia: 们要离婚,当天夫妻甚至签名即可,不用什麽印章,迅速又方便 05/22 22:38
17F:→ rmia: 。消息来自我户政工作的同学以及即将要离第二次婚的准前夫.. 05/22 22:38
18F:→ rmia: ........... 05/22 22:38
※ 编辑: catskin (223.137.206.25), 05/23/2017 00:11:08
19F:推 smile88: 证人可以只盖章人不需要到,只要确保这个证人知道这件事 05/23 14:51
20F:→ smile88: 即可,因为我离婚时,证人也没有到场,只有签名而已 05/23 14:51
21F:推 ladybugcr: 我们是去律师事务所签协议书,二位律师当见证人,我问 05/23 19:41
22F:→ ladybugcr: 过律师,说离婚去公证并不能保证对方一定会付钱。 05/23 19:41
23F:→ SkyPtt: 一般离婚证人只有户政事务所的离婚用途,跟你要的目的不同 05/24 01:31
24F:推 SkyPtt: 若由离婚证人的途径去找自然是找错人,受人白眼了 05/24 01:34
25F:推 dequeen: 建议找律师当证人,并谘询对方若跳票,该如何强制执行。 05/24 13:15
26F:推 dequeen: 我推荐晚晴的黄秀惠律师,如果你急就花钱谘商。 05/24 13:19
27F:→ dequeen: 祝福你一切圆满结束。 05/2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