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eaime (感谢生命)
看板Divorce
标题Re: [问题] 扶养费相关
时间Wed Nov 23 00:03:11 2016
怎麽听 怎麽觉得怪..
准备要离婚 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
基本上不是调解 就是裁判离婚
第二篇回文说的 应该走後者途径时
法院对常有争议点的态度(例如抚养费)
但是....
你是已经离婚 已经递交离婚协议书
不是没走法院 离婚协议就没有效力
除非你的离婚程序有问题(例如证人有问题)
直接判定离婚无效 或者协议书严重违反法规
不然离婚协议就已经有法律强制立!!
甚麽叫做违反法规?
例如你正在想的 不准对方看视孩子
这不是你的权力 是孩子该有的权力
离婚是你的选择 凭甚麽剥夺他的天赋人权?)
多想想社工跟你说的话
我想对方应该也知道你的状况和怨怼
但为什麽 会这样跟你说
不要觉得自己离婚很可怜
为什麽法律站在不负责责任的前夫那边
因为就像结婚 是自由意志去登记
离婚也是 也是你自由意志的协议
所以名字不要乱签 冲动前多想想
或者换一个方式让你思考
为什麽很多人说 在台湾离婚很难
要是你说的方式可行
那麽是不是可以用假条件骗对方离婚
然後离婚後 再来申诉这协议无效?
如果是 那麽比你还弱势的人就惨了
因为那时候就变成毫无保障
最後 这些话讲很多次了
拜托做甚麽之前 先思考周密多一点
无论是发文 还是离婚这种大事
你和前夫 关系是一回事
前夫和孩子 关系又是一回事
他要放弃和孩子的连结
那麽这是他的问题 孩子将来自会选择
明明就是你们的恩怨 偏偏要扯上孩子是怎样
当然 你唯一能做(报复)的 就是灌输孩子仇恨
反正讲甚麽 现在的你也听不进去
这种心态 走上这条路的可能性很大
反正这样的孩子长大 会是怎样的性格
那也与我无关 又不是我在受苦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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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shley: 其实也不需要特别灌输,这种爸爸的德性,小孩长大自己就 11/23 11:38
2F:→ anshley: 会清楚了 11/23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