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gill (Deportivo)
看板Divorce
标题在美国通奸在法律上并不被重视
时间Sun Sep 13 12:10:22 2015
我自己在美国经历整个离婚的过程,发现有很多跟台湾观念上是有差异的
台湾有所谓妨碍家庭或是通奸罪
在美国是没有的,法官非常少会拿来参考
顶多是你举证对方有通奸,就可以作为提出离婚的依据
但是要在获得赔偿或是拿到多一点财产是完全无关的
财产的分配完全是依据公平的方式去分配的,并不会说通奸的一方就应该分得比较少
受害的一方就分的比较多
还有美国采取no fault离婚原则
就是离婚并不是因为某一方过错了所以叛离
反而是有一方提出要离婚,法官通常会准
但是当然法官的态度还是会尽量要求是以协议离婚收场
但是一方想要拖不协议,那是没用的,托的一方对於剩余财产分配会不利
某种程度上美国认为假如婚姻感情已经生变,算是鼓励离婚
我没有在台湾经历过离婚,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观念有错误
但每个律师都不愿意要帮我因为有对方通奸证据而提告
因为这是没用的
只能说美国不鼓励有些人因为好像有法律保障婚姻了,因为对方会怕
所以就不积极去维系婚姻,这时候美国法律并不保护通奸的受害者
赡养费的认定的确是保护收入弱势的一方
但很多时候在美国老婆赚的钱也不少
反而收入少的老公通奸了,老婆离婚还怕老公跟他讨赡养费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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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900618: 台湾真的很难定罪的~你的律师说的没错 09/14 08:06
2F:推 han9224: 台湾有通奸罪,外国似乎没有哦。 09/14 11:48
3F:推 LilacSnow: 各州财产计算跟离婚过程不同,不过联邦是没有通奸罪的 09/15 02:03
4F:→ LilacSnow: 。另外我也不认为被出轨的就是受害人。清官难断家务事 09/15 02:03
5F:→ LilacSnow: 。 09/15 02:03
6F:→ LilacSnow: 你说的「怪现象」,男女倒过来的情形更多。实在没必要 09/15 02:06
7F:→ LilacSnow: 把女性当弱者。 09/15 02:06
8F:→ LilacSnow: 「妨碍家庭」本来就没意义。夫妻感情好的话,谁能妨碍 09/15 02:11
9F:→ LilacSnow: 你的家庭?婚姻或感情出了问题,双方都有问题。不需要 09/15 02:11
10F:→ LilacSnow: 都怪到别人头上,这样对你未来的感情路并没有帮助。 09/15 02:11
11F:→ yehyoyo: 超赞同lilacsnow!我嫂嫂婚前温柔,婚後摆臭脸给我全家人 09/16 14:20
12F:→ yehyoyo: 看!台湾为什麽没有专治婚後摆烂的人的离婚条款!!?? 09/16 14:20
13F:推 resonation: 很多国家都没有通奸罪 09/25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