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teaime (感谢生命)
看板Divorce
标题Re: [问题] 关於重新认识对象
时间Tue Jun 16 14:09:46 2015
※ 引述《singlemom (Enjoying life)》之铭言:
: 我认为有没有离过婚不是很重要..(我的经验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不是很重要)
: 带着小孩才是最大的问题(我~举手!),
只能说要嘛你经验太少
要嘛你条件太好 (有人在乎郭台铭是失婚还是丧偶吗)
要嘛碰到的只是想谈谈恋爱 或对未来没规划的
再不然 就是因为你下面的第一点建议
所以你会觉得大部分的人都不重要
谈恋爱和进入婚姻不同
男性和女性会碰到的问题也不同
讲难听点 只要你是女的
如果不过於挑条件 不在乎未来
在网路上想要挑个人在一起很简单
但女性想要像单身时
找个理想对象过一辈子 并不容易
问题是 你想要的是甚麽
如果只是想有人聊以慰藉
而不是想要去经营长久
那麽当然会觉得离婚问题不重要
最後想讲的是 我非常不赞同隐瞒
明知道这种事是别人可能介意的
我不懂为什麽要浪费彼此时间
甚至用感情勒索来偷渡解决问题
自己离婚後 每次都讲得很清楚
也常常因此就被打枪
那又如何? 还不是照样有人会要
因为怕失败 把风险转嫁到他人身上
至少对我来说 会隐瞒的对象才是不可取的
因为今天有理由如此
明天可能就有更多藉口隐瞒它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35.70.7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vorce/M.1434434988.A.BD6.html
1F:推 singlemom: 您说的是~但我的意思是在网路上未见面前先不特别提二春 06/16 14:21
2F:→ singlemom: 等第一次见面聊了天再告知对方..这样应该还不至於隐瞒 06/16 14:22
3F:→ singlemom: 或浪费对方时间吧?@.@ 06/16 14:23
4F:→ singlemom: 我当年在网路上认识现在的男友,也是等几天後见到面才告 06/16 14:27
5F:→ singlemom: 知我有小孩,我们後来也发展成男女朋友,他对我跟小孩超 06/16 14:27
6F:→ singlemom: 好,但我想是因为他是受国外教育,所以对我的过去比较能 06/16 14:29
7F:→ singlemom: 接受,反观台湾单身男生接受度真的低很多..经济能力不那 06/16 14:31
8F:→ singlemom: 麽好的听到有小孩更倒退三步..所以~也许带小孩的单亲爸 06/16 14:32
9F:→ singlemom: 妈可以试着跟受欧美教育的人交往..比较容易遇到愿意包 06/16 14:33
10F:→ singlemom: 容照顾你的人.. 06/16 14:34
11F:推 anshley: 女版正在讨论是否可以跟离婚的男人交往.看推文可以发现, 06/17 23:34
12F:→ anshley: 有离婚印记以後,多数人的感觉是先扣分的 06/17 23:34
13F:→ anshley: 我的意思是针对对方离婚的理由不是采无罪推定 06/17 23:35
14F:推 McCain: 有小孩的扣分更多吧 06/18 02:24
15F:→ splayer: 别人要扣分是别人的事情,反正那些人又不是自己要的对象 06/20 06:47
16F:推 flower1121: 有小孩麻烦很多 10/16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