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L (LLA)
看板Divorce
标题Re: [讨论] 离婚协议书
时间Tue Nov 4 23:54:16 2014
※ 引述《awishforu ( )》之铭言:
line的证据无法证明你老公有通奸外遇证据,
好聚好散是最好…………但是,建议还是想办法偷偷多弄点证据,
以防范无穷的後患与变卦。
原因是你老公外遇, 反正是他外遇想离婚,
就先拖一阵等蒐集好通奸证据(备而不用),
有外遇证据要谈离婚的筹码总是比较多一些。
你老公写的协议[每个月支付小孩教育费一半但要凭单据支付…],
^^^^^^^^^^^^^^^^^^^^^
你老公太聪明了,写出这种[凭单据支付]让你完全无法掌握的芭乐票离婚协议,
每个月你还得拿单据向他请款,给不给都得看他脸色,而且只能拿一半钱,
每个月都要记帐搜集[教育费],绘本、书籍、簿子、影印、纸本、校外教学、
彩色笔、参观博物馆门票、导览、学校制服鞋子、背包、学才艺、补习班、、、
等,万一你前夫的钱紧了或是与小三另组家庭有孩子要扶养了,学钢琴、绘画、
甚或补英文、作文、书法等,他都不认为是教育费时你该怎麽办??
到时候恐怕连买支好一点原子笔都会跟你斤斤计较太贵。
以後光是哪些算是教育费支出等都可以跟你吵翻天了,
打电话或发简讯的时间都是成本,他与小三结婚後,你确定还讨得到吗?
完全是没保障的芭乐票…
而且你老公还不付小孩生活费,看了让人直摇头。
我建议你把协议支付内容写成[债权债务契约],然後双方直接去公证,
公证法对於可以强制执行的标的,范围甚广,除给付金钱、代替物、有价证券外,
特定的动产,租借期满交还房屋或土地办理公证之後,债务人若不履行,
无须诉讼就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帮你去追讨子女教育费用与赡养费与房子头期款,你老公应该是上班族,
如果不给,每个月法院会自动帮你从他的公司薪资先扣款给你,免得你以後
还要每月打电话去看人脸色拿钱,太累人了。
举例来说:
先要回房子头期款,再把子女教育费用与生活费以每月[固定]三万元为基础
(聪明点要加计物价波动指数逐年调整),把双方协议支付内容写成
[债权债务契约],然後去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人) 办理就可以,
这样你才有一点点保障。
否则他赖帐或挑剔时,那份离婚协议恐怕会比壁纸还不如。
最後关於[放弃小孩探视权],我建议你三思。
虽然你老公是不怎麽会负责的人,但是加上[放弃小孩探视权],
我是不知道法律上会不会变成违法的离婚协议?
不过,以後你的孩子长大遇到父亲时问起这件事,
你老公就可以用不负责的想法全归成是孩子母亲不让他探视,
孩子长大後听到这样的话,你有办法确保孩子不会怨你一辈子吗??
有时候做一些决定时要多考虑一下孩子的立场,毕竟孩子有一天会长大,
被剥夺孩子父母亲任一方的亲权探视,我觉得对於孩子来说是有点不公平,
或许你可以把探视权限制时间和频率到极小化,看不看孩子就随你老公了。
至少你有证据可以告诉孩子,他连半年要来探视一小时的时间都不愿意来看,
那麽不负责的问题就不在你这一边了。
: 想请问大家,我老公外遇了,他提出离婚。我手中只有他跟那女生(还有婚约,现与她老
: 公分居中)聊line的内容(内容:1.我看着你,我就开心了。2.吃完饭一起去散步。3.我要
: 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幸福简单的生活),他们的事公司都知道了,两人出差也不避嫌,住同
: 间房之类的。
: 原本为了两岁孩子,我想忍耐,但他一直逼我。甚至不理小孩,早出晚归,不付家里任何
: 费用。最後,我同意离婚了。
: 离婚协议书内容:放弃小孩探视权跟监护权,还我房子头期款(房子去年买,但贷款成数高
: ,以目前行情房子还没赚,房子他的名字),每个月支付小孩教育费一半但要凭单据支付
: 但他不付小孩生活费。(不给他探视权,原本是我想留他的最後办法,但没想到他隔天就
: 把离婚协议书拟好并同意)
: 请问我还有什麽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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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5.65.193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Divorce/M.1415116459.A.8F6.html
1F:→ sandyQQ: 推 不能写対方放弃探视 11/05 00:39
2F:→ sandyQQ: 教育费真的是芭乐票 因为我就是受害人 11/05 00:40
3F:→ awishforu: 那我要怎麽写将次数降到最少? 11/05 00:59
(刚刚才学会如何於推文下面修改回文,谢谢热心的网友)
任何善意的路人甲,遇到弱势的一方,大概都会兴起同情的恻隐之心。
所以认真地回应原作问题,希望能给原作一点小小建议。
只是看到J大在婚姻版对於原作的回文後,
突然满是问号与迷惑,心想怎麽J大的说明和原作文章的描述感觉出入很大,
於是用google查询原作帐号在PTT的文章,越看有点越迷糊??
不知道原作帐号是否曾被他人使用过?
怎麽去年还在抱怨自己像傻女孩遇到一个老是劈腿的男人,
过一年後又再问某男是否喜欢自己吗?
於今年与心仪的男人分别陆续出游基隆、淡水等地,
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已婚或有孩子的状态,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文章後,
我也完全搞不清楚原作到底结婚了没????不过,无论如何,看到无辜的孩子,
我还是很愿意给原作一些忠恳的话,离婚如能好聚好散处理是最好状态,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有深有浅,
处理分手过程需要的是理智与智慧,人非圣贤,熟能无过,
勇於诚实面对自己,得与失之间有时候很难在短时间看出来,
当你学会放下时,才能放过自己与他人。
最後关於原作所提的老公探视时间与频率,我建议至少一年给两次机会吧,
孩子的寒暑假刚好都是隔半年,每半年於寒暑假给对方看孩子应该是不为过,
至於要看多久还是得看原作自己意愿。
其他有些离婚要处理的专业问题,建议还是找个律师比较保险。
祝福原作…
4F:推 ALENDA: 大推这篇 11/05 07:30
※ 编辑: KINL (60.245.65.193), 11/05/2014 21:54:05
5F:推 noit: 一方有监护权 另一方就有探视权。若没探视权 就可要求转移 11/06 07:35
6F:→ noit: 监护权。 11/06 07:35
7F:→ awishforu: 我是代po,所以是朋友遇到的状况 11/06 09:18
8F:→ awishforu: 可能造成大家的误会,谢谢 11/06 09:19
9F:推 particular: 很推 11/11 16:23
10F:推 emoon: 写得很用心 12/04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