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amwater (slam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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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台湾障碍研究学会针对私立教养机构不当
时间Sat Aug 21 10:30:0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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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障碍研究学会针对私立教养机构不当教养致死事件声明
2021/08/16
日前发生苗栗私立教养院因院内自闭症障碍者情绪躁动而殴打其致死事件。该事件暴露了
长期以来台湾障碍者服务支持体系不足、照顾资源破碎的情况,导致障碍者家人除家庭照
顾外,仅能选择住宿机构的困境;同时也引发去机构化原则(如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
约第19条自立生活与社区融合所示)与家长因缺乏足够社区照顾资源,而要求设置更多住
宿机构的矛盾。针对此事件,台湾障碍研究学会提出以下四项声明:
一、障碍者社区支持资源的建置
去机构化是一个过程,前提是建置足够的、有选择性的、可及的多元社区与个人支持系统
,包括社区居住服务、日间照顾中心,以及居家服务、个人助理等。政府应该明确订定障
碍者社区支持系统的进程与经费,对造成障碍者居住於社区困境(包括邻避、居住地点选
择及人力成本等)提出具体对策,并提出达成障碍者能在融合社区生活的具体时间表与蓝
图,让障碍者及其家人能真正选择适合的支持与照顾方式。
二、宽列障碍者支持服务经费
无论是教育、就业、医疗或照顾支持服务体系,都可能出现有情绪障碍与社会心理障碍的
人。政府必须在每个体系中,正视障碍者的情绪或心理需求,针对障碍差异与特质编列额
外的经费,以充实训练与专业人员支持。
三、重视障碍者自立生活的培力
障碍者的社区与社会参与应该透过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支持服务体系对自立生活的支持而
逐渐培养。政府应该检视整个身心障碍生命历程中的相关体系,从融合教育、医疗复健与
谘商、到亲职教育等制度,从小开始协助障碍者建立自我倡导与社区参与的知能,协助家
庭了解支持障碍者参与融合社会和做决定的权利。
四、建构障碍者社区融合的准则
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在台湾已内国法化数年,依法政府不应继续建立新的隔离式大型机构
,而应透过有效的社会沟通与对话,与障碍者和其他制度相关人讨论,制定出明确可行的
台湾社区居住设施与融合社区的本土实践准则,并确实编列经费加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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