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ITEN (s4n)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问题] 请教有关电子耳补助资格认定
时间Tue Aug 4 10:07:08 2015
※ 引述《SUITEN (s4n)》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请教有关电子耳补助资格认定
: 时间: Mon Jul 27 12:41:09 2015
:
: ※ 引述《eyenet11 (吉他)》之铭言:
: :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Lhw2sFF ]
: : 作者: eyenet11 (吉他) 看板: LAW
: : 标题: [问题] 请教有关电子耳补助资格认定
: : 时间: Wed Jul 22 21:54:52 2015
: : 就本法条而言
: : 曾配戴助听器因成效不佳中断配戴且中断期间不超过五年者。
: : 下列哪个选择会丧失申请补助资格?
: : 1中断配戴助听器超过五年
: : 2.持续配戴助听器超过12年,之後成效不佳,但未满一年
: : 身心障碍者辅具费用补助基准表
: : 一、补助对象:优耳听力劣於九十dB HL,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 : (一)经配戴助听器及听能复健三个月,效果不佳者,双耳听力劣於一百一十dB HL者,
: : 不在此限。
: : (二)感觉神经性听力障碍病史在五年以内,或曾配戴助听器因成效不佳中断配戴且中断
: : 期间不超过五年者。
: : 单纯就申请资格作讨论,评估由医院负责
:
: 虽然跟原PO的情形不太一样,
: 也没有戴助听器超过12年,
: 不过之前也刚好被条文卡到,
: 所以就藉机分享一下好了。
:
: 我原本配戴电子耳超过15年,
: 後来植入体有问题需要重植,
: 因为之前没有申请补助,
: 所以这次就去申请。
: 结果就被社会局用中断配载助听器超过五年挡掉,
: 後来是请医生重开病历跟诊断书,
: 强调电子耳也是属於助听器(Hearing Aid)的一种。
:
: 我自己看他的意思应该是可以翻译成:不能超过五年都没有听
: 可能是考虑到沟通模式的改变跟预後复健的效果,
: 希望是补助给书面看起来比较有希望(?)的个案之类。
:
: 然後虽然评估是医院做,
: 但是最後审定还是社会局,
: 社会局只看书面资料审这点就还蛮令人感觉无奈的。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09.103.227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sabled/M.1437972072.A.7EA.html
: 推 ad24: 不然你觉得社会局处能做到那些审核? 07/27 15:06
: 推 eyenet11: 审核严格很正常,但也要照法规规定 07/27 17:54
看起来推文似乎有误会再回一下。
这边是想说因为我的情况是重植,
单看诊断书不一定可以了解情况,
我的经验就是後来有再写申诉书,
也透过其他管道去跟承办人沟通。
其实如果有办过的人应该都知道,
需要有医生听语师还有社工评估,
这本来就是一件复杂又专业的事,
然後书面看看也不确认就打枪你,
明明就应该可以做得更加细致的。
至於社会局处能做的跟审核严格,
其实本来就是各地做法都有不同,
像我知道台南就是采随送随审制,
而且十天之内就有初步结果通知。
审核严格的话问题是怎麽去适用,
一开始讨论的那些条件怎麽判定,
其实还是要回到医院看诊断结果,
这样的话社会局处应该尊重专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09.103.22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sabled/M.1438654030.A.524.html
1F:推 eyenet11: 原PO真强,还有其它管道跟承办人沟通 08/04 21:51
2F:→ SUITEN: 公文来都会有承办人联络方式啊,写e-mail过去这样而已:) 08/06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