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ing1019 (漂亮衣服我最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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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我家在台南.因外地工作.津贴被取消
时间Mon Aug 19 22:03:16 2013
※ 引述《chening1019 (漂亮衣服我最多 )》之铭言:
: 请问我家在台南 爸妈都住家里
: 我自己来北部工作.户籍一直在台南
: 承办人员说没实际居住.所以津贴要取消
: 我记得在网路上看到的规定是
: 避免在不同县市重复领取.故请向"户籍所在地"申请
: 可是 我爬文 看到有人96年就有"无居住事实"被取消
: 我以前在外地读书4.5年也都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呀
在台湾法律网看到的
申请人未依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提出申请本津贴,
非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之公所是否能受理申请?
文 / 内政部【台湾法律网】
答:依据本条例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请领本津贴者,应填具申请书,
并检附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提出;
委托他人办理者,应填具委托书。
据此,申请人依规定应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提出申请,
不能在非户籍所在地之公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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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怕我们在不同县市重复申请.所以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我也只在户籍地申请.被取消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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