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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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徵才] 新北市政府102年度青年暑期工读
时间Wed May 1 23:15:51 2013
[转录] 新北市政府102年度青年暑期工读辅导方案招生简章
一、目的:针对设籍本市特定对象之在学青年提供於公部门职场体验机会,培养
其就业技能;训练其面对就业时应有之态度;并提升沟通表达能力,
以建立正确之职业观念,强化就业准备。
二、资格条件:
(一) 一般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
1、国内现在学之各大专院校一年级以上学生(即五专须四年级以上学生、四年制技术
学院已在学之一年级以上学生、或二年制专科学校在学之一年级以上学生)。
2、学生本人设籍新北市(设籍4个月以上,以受理报名102年5月1日前计算)
(二)特定对象:除具备一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人或父母一方为身心障碍者(检附身心障碍手册正反面影本)。
2、生活扶助户(检附新北市政府社会局核发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影本)。
3、由本府社会局转介之本府监护学生(检附社会局转介单及监护资料)。
4、本人为原住民(检附查询户籍资料同意书)。
5、特殊境遇妇女之子女(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6、独力负担家计者子女(检附查询户籍资料同意书)。
独力负担家计者:意指年满15岁至65岁其工作所得为唯一提供家庭生
活所需之经济来源者,且有扶养亲属者(需检附查询户籍资料同意书、
亲属无工作能力证明或在学证明、身心障碍者手册等资格文件)。
7、中高龄且非自愿性离职长期失业劳工子女(需检附父或母其中1人非自愿
性离职证明书、失业给付申请书暨给付收据证明影本,无工作切结书)。
中高龄系指年满45岁至65岁且非自愿性离职具长期失业满1年以上,且
办理劳工保险退保当日前三年内保险年资合计满六个月以上,并於最近一
个月内有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者。
8、更生受保护人之子女(检附更生人证明及查询劳保资料同意书)。
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或其子女(检附家庭暴力事件保护令或社工员转介单等资料)。
(三)上述证明文件应以各权责单位102年5月15日前核发有效。
三、录取名额:270名。
四、薪资待遇:19,047元/月,含劳健保、劳工退休金福利。
五、工读地点:新北市政府各局处及所属机关。
六、工读时间:102年7月1日至102年8月31日。
七、报名方式与日期
(一)报名方式:
采亲自或通讯报名:请填妥报名表(
请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就业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esc. ntpc.gov.tw/
或新北市人力网网站:
http://www.goodjob.nat.gov.tw/下载),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邮寄至:22041新北市板桥区县民大道2段7号5楼东侧(板桥火车站北一A),
新北市政府就业服务中心郭小姐收,信封上请注明报名暑期工读
(※以邮戳为凭,为方便辨认邮戳日期,请以挂号寄出)。
(二) 报名日期:102年5月1日至102年5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三) 补件规定:报名资料若有缺漏将通知补件,并於5月18日下午5时前完成补件。
资讯来源:新北市人力网:
http://www.goodjob.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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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6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