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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第六届北富银身心障碍才艺奖】简章出炉
时间Tue Apr 2 14:17:37 2013
【第六届北富银身心障碍才艺奖】
报名简章
壹、 执行单位:
一、 主办单位:台北富邦银行公益慈善基金会
二、 承办单位:新逸艺术
三、 协办单位:中华民国残障联盟、中华民国声晖联合会、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者艺文
推广协会、中华民国康复之友联盟、中华民国自闭症基金会、中华民国脊髓损伤者
联合会、中华民国截肢青少年辅健励进会、财团法人罕见疾病基金会、台湾无障碍协会、
台北市立启聪学校、台北市立启明学校、国立台中启聪学校、国立台中启明学校、国立
台南大学附属启聪学校、私立惠明学校、东吴大学表演艺术中心、私立东海大学、国立
台南大学、痞客邦
贰、 活动时间:
一、 报名日期:
2013年4月01日〈一〉至5月31日〈五〉
二、 初赛日期(表演类):
1. 南部:2013年6月22日〈六〉
台南大学雅音楼-台南市树林街二段33号
2. 中部:2013年6月23日〈日〉
东海大学音乐系演奏厅-台中市中港路三段181号
3. 北部:2013年6月30日〈日〉
芦洲功学社音乐厅-新北市芦洲区中山二路162号2楼
三、 决赛日期:
台北:2013年8月3日〈六〉
东吴大学松怡厅-台北市士林区临溪路70号
参、 报名资格:
一、 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证明之中华民国国籍人士。
二、 民国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三、 曾获本活动第五届兰花奖与百合奖须隔届参加;各届梅花奖不得参加。
四、 主办单位得确认报名者之参赛资格,若有不符者,得取消其资格。
肆、 徵件项目与规格:
一、 创作类:分绘画组、工艺组,限个人独立创作参赛。
1. 绘画组:媒材不限,含素描、水彩、水墨、油画、版画、纸雕、押花创作、
复合媒材等)。
作品需先自行裱框,尺寸以不超过162x112cm(油画100号以内),连作、拼接或系列作品,
总长宽亦同规格。
2. 工艺组:媒材不限,含陶艺、雕塑、木雕等。
作品规格依中华邮政收取包裹邮件规定,其外包装尺寸﹝长+(2x宽)+(2x高)﹞
不超过300cm,且单边不得超过150cm,总重量20公斤以下。
二、 表演类:分器乐组、歌唱组、肢体表演组(舞蹈、默剧、舞台剧、
杂技、魔术等),可个人或团体组队参加。
伍、 评选方式:
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作品审核,符合参赛规定者方能参加。
二、 初赛:创作类以送件之作品为评审依据,着重创意、技巧与主题之呈现;表演类以
现场演出实况为评审依据,着重创意、技巧与完整度之表达。
三、 决赛:入选者需於2013年8月3日亲自到场参加决选,未出席决赛者视同放弃
参赛资格。
四、 入选及得奖名单将於主办单位网站公布。
陆、 奖励方式:
本奖项分为梅花奖、兰花奖、百合奖、佳作等四项,各项奖金分配详如下表,并颁发
奖座乙座。
创作类 表演类
奖金/比赛类别 绘画组 工艺组 器乐组 歌唱组 肢体表演组
梅花奖/10万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兰花奖/5万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百合奖/3万元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一名
佳 作/ 1万元 二名 二名 二名 二名 二名
总奖金 100万元
柒、 评审团:艺术界闻达先进共同组成
捌、 报名表及简章索取:
一、 报名表:
1. 网站下载:
http://www.taipeifubon.org.tw/
2. 电话索取:02-8773-2898,才艺奖执行小组
3. 传真索取:02-8773-0256
二、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
1. 请以挂号通讯报名
2. 地址:10653台北市忠孝东路3段217巷4弄6号1楼
第六届北富银身心障碍才艺奖执行小组收
3. 创作类未进入决赛之作品将由主办单位邮寄返还。
玖、 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赛者须依规定时间至比赛地点,参加初赛(仅表演类)与决赛,未出席者视同
放弃参赛资格。
2. 参赛作品如有侵害他人名誉、人格、着作权或其他权利之情事,主办单位得取消
得奖资格,若因此造成主办单位之损失,应负法律赔偿责任。
3. 参赛者如有冒名顶替参赛之情形,主办单位得迳行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发给之
奖金、奖座均予以追回。
4. 参赛者应尊重主办单位及评审委员会之决定,对评审结果、作品陈列、文宣出版
等不得有异议。
5. 得奖者同意将其得奖作品无条件授权主办单位为办理、宣传本才艺
6. 活动,及其他公益推广之目的,得不限期间、地区、方式,合法无偿使用。
7. 报名简章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之处,得随时修订并另行公布或通知,以最新公告
为准;主办单位对於活动内容及奖项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释之权利。
财 创作类:
1. 参赛作品限最近两年内(2011年4月以後)完成的作品,并从未参加任何公开比赛。
2. 参赛作品同时参加其他比赛,并同时获奖者,视同重复参赛,主办单位有权取消
其获奖资格。
3. 创作类之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将为每一件参赛作品(同一参赛者之连作、并接或
系列作品,视为同一件作品),於参赛期间(自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起,至颁奖典礼结束时
为止)投保最高赔偿金额新台币三万元之作品意外险(部分毁损时负修复责任)。
财 表演类:
1. 初赛演出时间至多两分钟。
2. 表演类初赛与决赛的演出内容不得相同。
3. 除钢琴组外,其他各组请自备伴奏或伴唱带。
4. 参赛者欲更改表演内容,请於6/10(一)前,告知主办单位,并将新的表演内容
mail至
[email protected]或传真至(02) 8773-0256,并来电确认主办单位已
收到,恕不接受现场更换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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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1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