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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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庇护工场违劳基法 监察院纠正台北市府
时间Fri Feb 8 13:02:00 2013
庇护工场违劳基法 纠正北市府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7日电)监察院说,台北市劳工局辅导的「糕菲庇护工场」
违反劳动基准法,北市府从98年至100年都没有去劳动检查,今天遭纠正。
监察院指出,糕菲庇护工场,民国99年间爆发身心障碍的女性员工遭性侵案,该工场
每月营收逾新台币百万元,但员工薪资普遍偏低,也被指责为血汗工场。监察院今天
通过监委高凤仙提案,纠正台北市政府,要求议处相关人员。
高凤仙说,糕菲庇护工场没有依照劳基法规定,给付加班薪资,也没有加倍发给
假日加班薪资,更违反劳动基准法1日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及7日应有休假1日等规定。
她说,庇护工场里面的受庇护者,有人最高连续工作17日;有人数日工作超过12小时
,甚至有时工作到近午夜12时;有人1个月最高加班时数曾达103小时。
高凤仙指出,面对外界质疑,台北市劳工局对外称「糕菲庇护工场是依产能给月薪
6000元到2万元不等」,但监察院调查发现,有些就业者月薪根本低於6000元,
最低月薪仅4000元,有人的时薪甚至仅16元、18元。
高凤仙说,身心障碍劳动者是依照生产能力核发薪资,不适用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
最低基本工资,但是「产能核薪」标准为何,也应该要有明确规定。
她说,台北市政府从98年至100年间,都没有到糕菲庇护工场劳动检查,以致於
未能发现工场严重违反劳动基准法。
另外,高凤仙指出,庇护工场应订定性骚扰及性侵害防治措施并公开揭示、设立
申诉管道协调处理问题,台北市政府却长期漠视、未依法督导。
资讯来源: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2070315-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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