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sonhugh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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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1644家企业主 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
时间Sat Nov 24 15:27:19 2012
http://0rz.tw/GSE5J
101年8月全国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未足额进用一览表-[私立单位]
总计有1644个机关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总计未足额为2,781名额。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本法)
第38条第2项规定「私立学校、团体及民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67人以上者,
进用具有就业能力之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於员工总人数百分之一,
且不得少於1人。」
又同法第43条第2项规定略以:进用身心障碍者人数未达第38条第2项标准之机关
(构),应定期向所在地直辖市、县(市)劳工主管机关之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
缴纳差额补助费;其金额,依差额人数乘以每月基本工资计算。此规定已课予未
足额之义务机关(构)以缴纳代金之方式履行义务。
因此,敬请各位在寻找工作可於上述网址内个别电访私人机关有否提供身心障碍者职缺,
若无提供者,可写信於劳委会信箱
http://kmvc.mol.gov.tw/qDocPCase/index.html
并表达说明该企业主并无正当理由,而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
此据本法第96条第2款之规定,系针对「无正当理由」违反第38条第2项规定者,
由直辖市、县(市)劳工主管机关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锾。
ps.考量本人能力有限,因此需请求各位大家可宣传,依此方式督促政府机关劳动检查。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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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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