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0814 (宜兰绿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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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不要逼我上绝路
时间Sat Sep 15 14:32:45 201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915/34510568
不要逼我上绝路(刘俊纬)
2012年09月15日
9月12日晚上,一对推着轮椅的郭姓夫妻遭到机车追撞,伤重不治,处理事故的交通队长
表示与轮椅相关的辅助器材均应走人行道,避免危险。
但轮椅族在马路上发生意外已经不是头一遭,一名使用轮椅的邱姓妇人与看护在今年春天
遭到机车追撞,看护轻伤,邱妇却不幸死亡;许多身心障碍团体夥伴也在马路上发生许多
意外,这麽多的事件,真的是我们轮椅使用者执意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吗?请这位队长及
政府首长扪心自问,我们的人行道无障碍吗?
《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简称CRPD)第9条,阐明国家应确保道路能无障碍地使
身心障碍者通行;我国《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4条,亦明文规范人行道应符合无障
碍相关法规。但摊开内政部营建署每年所做的市区道路人行环境无障碍考评实施计划,几
乎每个县市分数都高得吓死人,以100年度为例,全台湾受评的22个县市就有13个县市分
数在80分以上,所有县市的平均分数也将近80分。但放眼望去,人行道上不是违规停满了
机车、商家摆设的盆栽或桌椅等私有障碍物,就是政府设置位置不当的变电箱、公车路牌
、邮筒或间隙过大的水沟格栅等各种公有障碍物,即使人行道上的障碍物清除了,道路两
端也不见得有合用的斜坡道可以让轮椅族顺利上去。
轮椅族叹步步惊心
种种在一般人认为微乎其微的方便或障碍,阻扰了轮椅族平等使用人行道的权利;看得见
用不到的无障碍环境,使轮椅族「路逼民反」的继续行走在大马路上,冒着生命危险与车
争道。
政府的督导评比与人民的实际感受完全无法相符,国家自我感觉良好只会让人民处在步步
惊心的危险中,轮椅族应享有的交通权利荡然无存。各种交通意外的肇事责任的确需要厘
清,但在讨论轮椅使用者是否违反规则而跑上大马路之前,请总统、各县市大家长以及人
民保母坐上轮椅去走走看,看看我们的人行环境是不是真的如同评比分数一样?
作者为中华民国残障联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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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0.133
1F:→ luckystar777:是阿。。。 09/15 18:01
2F:推 gigihh:大推。台湾的人行环境真的很差,难怪台湾的大众运输 09/15 20:51
3F:→ gigihh:使用率普遍偏低,因为要撘公车一定要走出门,人行 09/15 20:53
4F:→ gigihh:环境如果不好,谁会想出门撘公车搭捷运? 09/15 20:53
5F:→ h210045:我在路上走(用手杖),走马路都比走人行道安全 09/15 22:27
6F:→ gigihh:台北市在台湾还算好,其他县市我就不太赶确定了。 09/15 22:42
7F:推 blackyw:行人道行不得也,官逼民反无误,但是实务上我开车常看到骑代 09/15 23:25
8F:→ blackyw:步车老弱,骑到双线道的中间,而非偏右,这样被撞真是自造孽 09/15 23:26
9F:推 smartlin2001:原来台湾也有人行道 09/16 22:24
10F:推 okdhhurfy97:人行道=机车停车场 09/18 18:54
11F:→ h210045:不是百米障碍吗? 09/18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