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210045 (小德)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闲聊] 年代售票只有坐轮椅的才能买身障票
时间Mon Aug 8 21:56:32 2011
前文恕删
我想,就法律层面来解释好了。
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新法)
第 59 条
身心障碍者进入收费之公营风景区、康乐场所或文教设施,凭身心障碍证
明应予免费;其为民营者,应予半价优待。
身心障碍者经需求评估结果,认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为限,
得享有前项之优待措施。
身心障碍者保护法(旧法)
第 51 条
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进入收费之公立风景区、康乐
场所或文教设施,凭身心障碍手册应予免费。其为私人者,应予半价优待
。
在这里可以看到,不管新法旧法对於身障者的权利是一致的。当然在购票时必须出事身
障手册以利核对身份。这是没有问题的。(显然部份公民营的风景区以及康乐场所等明
显违法)。但是,不管看得是新法还是旧法。都没有罚则。这个部份真的有待讨论。
修正此条得理由:
现行条文仅规定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搭乘国内公、民营水、陆、空公
共交通工具,「得」凭身心障碍手册予以半价优待。如此规定,使得身心障碍者原本依法
应享有之福利必须系於相关业者的态度与内部政策,实与宪法增修条文中揭櫫之「保障身
心障碍者并扶助其自主与发展」精神不符。爰此,爰此,特修正本条第一项後段,身心障
碍者只要出示其身心障碍手册,相关业者即予以半价优待。
所以我想原po可以跟当地政府社会局联络看看。是否能够请业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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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7.182.45
1F:推 ad24:直接复制法规跟网页向消保官投诉就好了 这跟社会局无关 08/08 22:15
2F:推 ptthsueh:没有用的.台北市社教馆主办的活动都只肯给8折而已 08/08 22:24
3F:推 ptthsueh:还有年代是售票系统.要不要给身障优惠要看主办单位 08/08 22:28
4F:→ jiunmoon:没用+1 我试过了,当时的回覆是 "无法可管" 08/08 22:29
5F:→ ptthsueh:另外我要大推宽宏艺术.虽然他也是售票系统.但他也有承办 08/08 22:30
6F:→ ptthsueh:一些演唱会.艺术表演.都有给身障优惠 08/08 22:31
7F:推 kimutaku1115:我跟社会局申诉过 他们也很无奈 他们只能劝导 对方不 08/08 22:44
8F:→ kimutaku1115:愿意 他们也无法可罚 08/08 22:45
9F:→ h210045:因为没有罚则 08/08 22:51
10F:→ mimau:虽然我目前只看过一次现场的演唱会,但宽宏真的还不错~! 08/09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