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e7674 (向问天)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问题] 有关身障津贴的问题
时间Mon Feb 14 20:25:24 2011
※ 引述《tine7674 (向问天)》之铭言:
: 各位版上大大
: 我想请问身心津贴的问题
: 我是住桃园县的,本身是领中度肢障的手册,不需复检
: 就是本来我是可以领津贴的
: 可是今天收到一封信
: 信上说根据
: 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第6条
: 第1项规定
: 申请生活补助者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 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当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二点五倍
: ,且未超过
: 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一点五倍者。
: 它说我不符合这项规定
: 我姊姊目前已经有收入,但是她的户籍跟我们是分开的
: 这样我姊姊的所得会算在家庭总收入里面吗?
: 还有它所谓家庭总收入平均是指收入/家庭人数吗?
: 还有这种复查结果有办法申诉吗?
: 最後我想请问大家,国民年金成立後,根据我查到的资讯
: 台北市身心障碍者津贴配合国民年金开办调整说明
: 国民年金开办,对於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及65岁以上者,规划有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每月
: 4,000元及老年基本保证年金每月3,000元之给付,符合请领条件资格者,将可申领该项给付
: 。因此,台北市身心障碍者津贴政策也将配合调整如下:
: (一)97年10月1日起,符合请领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及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资格者,应申
: 请国民年金给付。至原领身障津贴金额高於身障基本保证年金或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者,市府
: 基於「津贴换轨、福利不缩水」之政策,将以补差额方式保障其原享有的福利给付额度不缩
: 水。并缓冲3个月以协助辅导转申领国民年金。
: (二)无法转领国民年金之身心障碍者,仍以97年9月份当月应领取的身障津贴给付金额发
: 给。
: 国民年金之实施,系以社会保险机制,整合各项福利津贴,因此各项津贴将逐步落日,由年
: 金取代,故市府决定自97年10月1日起停止身心障碍者津贴之新案申请。
: 我想请问这项规定是适用於台北市、所有直辖市、还是全国
: ,它所适用的是只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那重度以下的
: 还是适用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吗?
: 我们目前所得到的津贴法源是
: 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还是国民年金
: 如果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申请无法通过
: ,那我可以申请国民年金吗?
: 文章字有点多,谢谢大家耐心看完喔
我有个疑问是我家的户口人数不变,我爸妈收入没变,我去年复检过了
,但今年却没过,想请问一下为何会有这种状况。我姊2009年开始户籍跟我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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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3.109.242
1F:推 ad24:公文哪边发的 可以直接打上面电话问承办人 02/15 08:25
2F:推 yaobj:打电话问才知道~我们不是小叮当 = =||| 02/15 09:15
3F:→ yaobj:何况,明年7月不是要重新评估身障程度?会不会是比照办理? 02/15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