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e7674 (向问天)
看板Disabled
标题[问题] 有关身障津贴的问题
时间Fri Feb 11 00:09:44 2011
各位版上大大
我想请问身心津贴的问题
我是住桃园县的,本身是领中度肢障的手册,不需复检
就是本来我是可以领津贴的
可是今天收到一封信
信上说根据
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第6条
第1项规定
申请生活补助者应符合下列各款规定:
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当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二点五倍
,且未超过
台湾地区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一点五倍者。
它说我不符合这项规定
我姊姊目前已经有收入,但是她的户籍跟我们是分开的
这样我姊姊的所得会算在家庭总收入里面吗?
还有它所谓家庭总收入平均是指收入/家庭人数吗?
还有这种复查结果有办法申诉吗?
最後我想请问大家,国民年金成立後,根据我查到的资讯
台北市身心障碍者津贴配合国民年金开办调整说明
国民年金开办,对於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及65岁以上者,规划有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每月
4,000元及老年基本保证年金每月3,000元之给付,符合请领条件资格者,将可申领该项给付
。因此,台北市身心障碍者津贴政策也将配合调整如下:
(一)97年10月1日起,符合请领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及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资格者,应申
请国民年金给付。至原领身障津贴金额高於身障基本保证年金或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者,市府
基於「津贴换轨、福利不缩水」之政策,将以补差额方式保障其原享有的福利给付额度不缩
水。并缓冲3个月以协助辅导转申领国民年金。
(二)无法转领国民年金之身心障碍者,仍以97年9月份当月应领取的身障津贴给付金额发
给。
国民年金之实施,系以社会保险机制,整合各项福利津贴,因此各项津贴将逐步落日,由年
金取代,故市府决定自97年10月1日起停止身心障碍者津贴之新案申请。
我想请问这项规定是适用於台北市、所有直辖市、还是全国
,它所适用的是只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碍者,那重度以下的
还是适用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吗?
我们目前所得到的津贴法源是
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还是国民年金
如果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申请无法通过
,那我可以申请国民年金吗?
文章字有点多,谢谢大家耐心看完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3.111.107
1F:推 ad24:国民年金当然是适用全国的 其中规定身障基本保障年金需要重度 02/11 11:38
2F:→ ad24:以上,故国民年金之部分不适用(当然以一般身分OK) 02/11 11:39
3F:推 ad24:再者 生活津贴是有排富条款的 要低於最低生活费2.5倍以下 02/11 11:50
4F:→ ad24:对於复查结果当然可以申复(文到30天内唷) 02/11 11:51
5F:→ ad24:而家庭总收入平均= 家庭计算人口总收入/全家计算人口数 02/11 11:52
6F:→ ad24:老实说我觉得 你是申请桃园的津贴吧 看台北市的办法做啥? 02/11 11:53
7F:→ ad24:各县市针对"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都有自己的 02/11 11:55
8F:→ ad24:规定~(结果我回的也很乱 一开始应该分点说明 抱歉) 02/11 11:55
9F:推 sodalin:本人跟您住同县市,今年不能领的理由和您相同 02/12 08:22
10F:→ sodalin:打个电话去问公所吧..... 02/12 08:28
11F:推 conanjamie:跟我的情况一模一样 不过我是在台中 超级不爽的 我哥赚 02/12 16:51
12F:→ conanjamie:的钱又不会补贴我 我还是学生 一个月辛辛苦苦 做牛作 02/12 16:52
13F:→ conanjamie:马 一个月才一万块 甚至有时候还没有破万(p.s.我是单亲 02/12 16:52
14F:→ conanjamie:妈妈也是残障)但就因为我哥一个 我和我妈的津贴全没 02/12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