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pkpk (k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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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台日韩障碍者自立生活研讨会
时间Thu Oct 14 12:17:10 2010
台日韩障碍者自立生活研讨会
主旨:
谈到「自立生活」,社会主流观念仍旧停留在「自立自强」「凡事靠自己」
的观点上,使得许多身心障碍者为了不仰赖他人,不成为所谓的「负担」,
时时刻刻简化自身需求,生活大小事,举凡:如厕、盥洗、出门、甚至三餐
,配合照顾者(亲属、看护或机构人员)的状态来过生活,相对地失去了自
主权及自己的人生。本会所提倡的「自立生活」,强调以障碍者为主体,跨
越障别的服务。鼓励障碍者从父母身边独立,有自我选择、决定、负责的能
力生活於社区中,不论拥有多麽重度的障碍,都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
有监於此,於2007年2月集合了许多身心障碍者、对此议题关心的社会人士
,共同成立了「社团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协会」(以下简称本会)
,期许本会成立後,能够透过支持服务、观念宣导,让即使是重度的身心
障碍者,依然有掌握自己生活的权利,同时生活在一般社区当中,而非封
闭於原生家庭、教养机构,与社会脱节。
然而,本会成立三年来,推广「自立生活」的观念,面临许多现实的挑
战。许多身心障碍者虽有强烈的意愿自立生活於一般社区中,不仰赖亲
属照顾,或於教养机构度过余生,却得同时面临缺乏政府提供足够资源
,如「经济安全」保障;各种辅具、无障碍设施并未普及,国内人力支
持又仰赖外籍看护,没有足够经济条件的身心障碍者难以负担,使得台
湾的身心障碍者要「自立生活」困难重重。
我国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第一项 条文中也明定:
「主管机关:身心障碍者人格维护、经济安全、照顾支持与独立生活机
会等相关权益之规划、推动及监督等事项。」若社会大众没有督促政府
落实法律条文,身心障碍者的「自立生活」将难以落实。
因此本会除了将三年来推动经验分享给台湾的朋友,更特别邀请来自日
本、韩国推动自立生活领导者来台,讲述当地推动自立生活的现况、以
及政策的推动。希望透过经验交流,督促政府正视身心障碍者「也有自
立生活於一般社区」的需求,以及让社会大众了解身心障碍者有「自我
决定」的能力与权利。欢迎对此议题有兴趣的身心障碍者、社会人士、
学者专家、社福单位、政府单位人员参与!
时 间:2010年11月20、21日 (周六、日)
报名截止: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参与人数:120人(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对 象:身心障碍者、相关工作者、学者
地 点:板桥中华电信训练所(台北县板桥市民族路168号)
报名简章:
http://www.vitality.org.tw/html/doc/20101008.doc
官方网站:
http://www.vitality.org.tw/html/index.php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2-2788-6455
传 真:02-2788-0093
社团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协会 敬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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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