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192 (Tracy)
看板Disabled
标题[资讯]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修正草案
时间Sat Aug 7 21:35:30 2010
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9年8月5日
发文字号:选特三字第0991500668号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身心障碍人员考试规则第9条及第13条条文、第3条附表二、附表三应考资格表、第4条附表六、附表七类
科及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对照表,请社会各界於预告期间惠示 卓见。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4条。
公告事项:
一、拟订机关:考选部。
二、拟订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
三、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民航人员考试规则第3条及第9条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登载於本部全球资讯网(网址:
http://www.moex.gov.tw)「考试法规」下之「「法规草案公告」网页。
四、任何人得於民国99年8月1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本部特种考试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传真:02-2236134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2361340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电子邮件信箱:0125@mail.moex.gov.tw)表示意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20.82
1F:推 kuter:主要在修正应考资格 08/0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