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lf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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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 [新闻] 年赚百万 伊甸:时薪70算不错
时间Mon May 31 11:19:40 2010
恕删
提供一些个人浅见
在这个事件中
庇护性就业与支持性就业的界线实在相当模糊
因为没有看到从阿万师的明确服务纪录
所以我想可能要分两个层次做讨论
第一,在没有其他纪录的支持下
如果黄先生「被认定」是一位庇护性就业者
那麽伊甸的工作就是要提出如何「服务」黄先生的纪录
第二,若黄先生名义上虽是庇护性就业者
但在清洁公司的观察下与一般工作者工作成果无异
因此被大家认定为是支持性就业的职类
那麽,伊甸要解释的部分就应该是
何以黄先生仍然无法进入支持性就业
而获得属於支持性就业的劳动相关权益
又或者他即将转变成支持性就业
只是计画还在衔接中
这也需要有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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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部分是职评以及产能核薪的问题
如同jdwreck所提到的
职评并不牵涉到其劳动的价格为何,而是就其劳动的可能性作评估
所以我想问题在於核薪的部分
而对个别工作者的核薪标准
肯定牵涉到这个营运单位对营运成本和盈余的设定
但是我觉得最麻烦的部分在於这里
先从成本说起好了
非营利组织若要运作一个庇护工场
在身权法修法後所带来的固定成本肯定增加,这就不提了
在阿万师的例子中,许多在其中的人事成本都由公部门补助
但是谁来检核这些所谓的老师的劳动成本是否合理
这些管理、训练、以及和工作者家庭不断沟通的成本......
甚麽是NPO可以用来评定其中的工作者工作成本的方法?
是一般企业的标准吗?
或者要加入其减少社会成本投入的程度?
非营利组织经营庇护工场的成本估算的确不容易
不过,这并不是逃避思考的藉口
如果庇护工场可以有一套产能核心的标准和逻辑
对於这些服务庇护性就业者的工作者也应该要有一套
解释劳动成本计算的逻辑
两者成本估算的逻辑明确
才会构成庇护工场的成本估算明确
成本算完
还要定位问题清楚
来谈如何估算盈余的逻辑才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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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接下来是最後一个部分)
公部门究竟视非营利组织附设的庇护工场持何种态度
是希望他们朝向自给自足
成为一个企业体
又或者让他们持续作为一个具有社会福利功能的服务性组织为导向
如果系以企业体作为存续目标
那麽盈余作为企业运作的存续
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
不过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必须兼顾
主管机关必须要对所谓需要进入产能核薪的工作者有一套
合理的运作机制
对庇护工场来说
也应该享有一般中小企业在商业上的权利义务
如果系以服务作为存续的目标
那麽就应该协助降低其没有收入的风险
(说到现行优采法的不完备,又是另一篇文章)
否则庇护工场为了实现服务的承诺
当然要努力攒钱
而处在公部门与庇护工场的合作结构
所牺牲的将可能是工作者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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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个人浅见
只是希望指出其中可以再清晰的检视工作
板上讨论热烈
真的很棒
也许这是让人们理解非营利组织的一个起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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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63.32
1F:推 caselook:专业,推~~^^ 05/31 11:37
2F:→ caselook:法令的规范上,核薪系依据产能,产能则由职评认定,关键 05/31 11:38
3F:→ caselook:在於职评的评量结果是否会受到非专业因素的影响,例如营 05/31 11:40
4F:→ caselook:运目标的设定等等。所以,我主观认为职评是替罪羔羊。 05/31 11:40
5F:→ more6:我劳动成本计算,要看单位有没有计算,我们单位是有的 05/31 14:03
6F:→ delfine:很好奇是如何计算的,NPO若能忠实反映成本,效率想必更好 05/31 14:44
7F:→ more6:怎麽计算,就要问我们老板搂 05/31 14:46
8F:推 caselook:原po的宏文很有知识性,期待「论现行优采法的不完备」^^ 05/31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