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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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 [新闻] 年赚百万 伊甸:时薪70算不错
时间Sat May 29 16:50:44 2010
前文恕删....
: 我这段话是回应你之前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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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降低庇护员工的人数,就能提高他们的时薪了,不是吗?
: =============================
: 如果进用单位要降低庇护员工的人数,那麽不就是要择优汰劣吗?
: 总不会说要用抽签的方式随机挑选,不看能力看运气地留人吧~
庇护工场在进用员工的时候,就可以设定人数上限了呀。
法令上只有设下限,并没有设上限呀。庇护工场自己不愿意设上限,
把人家找来,还要说庇护性员工不好用,真不知道是什麽样的逻辑?
: 再者,你前面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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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庇护性就业的设立目的何在呢?
: 对於身障者个人而言,经由庇护性就业,使其学习正常的工作经验,
: 以做为融入一般性社会生活的准备。
: 对於国家社会而言,可以降低部份的社会负担,使人人尽其才,尽其用,
: 具有扶持弱势,安定社会的正向功能。
: ================================
: 如果庇护工场还把庇护员工人数降低,那麽那些因此被取舍掉的庇护员工,
: 也就因此失去学习正常的工作经验、准备融入一般社会生活的机会,
: 也让国家增加了社会负担~
看来,你对於庇护性工场为何不限由社福机构专营的原因,还不是很清楚。
立法的精神,其实是鼓励一般的民间企业也能设立庇护工场,原因如下:
一、以庇护工场来晋用身障员工,以提高企业晋用身障员工的比例,创造双赢。
二、庇护员工的产能偏低,但可以企业本身的生产线来弥补,再加上政府的补助,
可以降低一部份的人事成本,以提高企业晋用身障员工的意愿。
三、企业附设庇护工场的员工,一旦产能符合要求,可以考虑使其进入正常的
生产线,提高身障者的就业机会。
结果,台湾现阶段的常态,反而是一般企业不愿意设立庇护工场,而是由社福机构
来承揽,成为专营的庇护工场。社福机构只好把庇护工场经营成「关系企业」,於
是只好以成本效益来做为营运绩效的标准。良法美意能不打折,也实在很难。
: 其它部份,j网友都有替我回覆到了,所以我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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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颜施:和颜悦色的待人。 二、言施:言语鼓励他人。
三、心施:以同理心待人。 四、眼施:慈爱和善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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