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foz (ilf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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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 [新闻] 年赚百万 伊甸:时薪70算不错
时间Thu May 27 17:58:47 2010
我是就读服务身心障碍相关科系的学生,不过目前尚未有正式工作经验,
实习过程中也尚未接触到正式的庇护工场,
只有接触到支持性就业及机构为身心障碍者成立的工作队,
且实习的是协助案主适应职场的层面,
而非庇护工场经营管理的层面(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嘛~)。
就我目前所学的知识及累积的经验,来说一下我的看法:
1.有版友提到伊甸跟家教社差不多,靠着媒介工作机会从中抽头。
其实媒介工作机会是比较偏向
支持性就业的层面,
也就是身心障碍案主的功能是可以胜任竞争性职场的要求,
只是要花比较多时间去适应职场,
所以支持性就业的就服员可能会在案主写履历、面试、前几次上班时陪同及协助,
或者push、协助雇主申请职务再设计,
另外也会如那位版友所说的协助案主媒合工作,
以让案主能更顺利获得工作并适应职场。这跟新闻提到的
庇护性就业是不一样的。
2.至於庇护性就业时薪70是否算不错?由於我没有实际的庇护工场服务经验,
所以没法做出太精确的判断。但就我所学的知识,
庇护性就业就是因为无法胜任竞争性职场的要求,
案主的产能、品质、上班时数等会比一般人的品质差很多,
所以如果你要用竞争性就业的核薪标准来要求给予庇护性就业相同的薪资标准,
是不合理的。
就拿我曾经参访的某卫生署署立精神疗养院附设的庇护工场来说,
那些精障者一天只能工作5小时左右(因为他们较缺乏适应压力的能力,
不能工作太久),且因为服药的负作用导致手功能不佳,
因此工作产能及品质都不太好,如果一样给予时薪95,工场会赔钱,
甚至倒闭也是很有可能的。
其实网路上就有很多言论批评身权法以竞争性公司行号的机构来要求庇护工场,
已经害许多家庇护工场关门了,这部份由於不是我在系上所学的主要兴趣,
所以没有很深入了解,大家有空可以再google一下~
3.有版友提到有事请伊甸帮忙,留言没人理。有可能实情确实是员工打混,
但也有可能是员工太忙以致疏忽了,要知道,
很多社福机构可是一个人当2,3个人用的,有人说社福人员比公务人员还爽,
我只能说好单位也有滥缺,滥单位也有好缺。或许社福单位的确有人过得很爽的,
但不能打翻一船人;同样地,我也有认识必须做得很辛苦的公务人员的~
另外,以後有事要请社福单位,建议还是直接打电话吧!用电话讲会比打字更省时,
多为那些助人工作者着想一下吧!
4.有人说在伊甸上班的朋友可以趁上班时间出来见他,有可能实情确实是他朋友打混,
但就我去实习支持性就服的经验,那些就服员就像保险、金融业务员一样,
只是卖的产品从保险、基金、物品变成人,而当顾客反应产品有问题时,
他们也要为顾客作售後服务,把那些案主调教到让顾客能满意。
因此,就服员实际工作的时段,是和那些业务员一样比较自由、弹性的,
上班时可以趁空处理一下私事;但相对的,下班时间也常必须拿来处理自己的公事,
有些安置案主的职场的雇主正常上班时间常常没空和就服员见面,
就服员就只好用下班时间,甚至上班前提早起来去找他啦!
我还知道有就服员必须陪案主一样在6:00上班,去协助他打扫大学校园的工作,
真辛苦~
另外,由於一些政府的规定,
使得就服员在服务完後还必须填写许多的表格、服务纪录呢!
上班时间很少能有空写,就只好下班回家写啦!
5.至於宗教,其实有宗教信仰的社福机构和正式的宗教团体还是不同的,
未必会限定要有一样信仰的人才能进来当员工~
以上,请大家指教。此外,个人感觉这篇文章有点标题杀人法,
照现在记者的素质嘛......新闻看看就好~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HP999 (*黄金屎莱姆*)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年赚百万 伊甸:时薪70算不错
: 时间: Sun May 16 11:37:24 2010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50203596x112010051600064,00.html
: 年赚百万 伊甸:时薪70算不错
: 2010-05-16 中国时报【单厚之/台北报导】
: 被立委指为剥削身障,伊甸基金会喊冤,强调依伊甸与钜众签订的合约,钜众每月支付的
: 二万二千五十元是劳动服务费,并非黄员薪资。伊甸指与黄员的薪资是经台北市劳工局职
: 业辅导评量,依照产能核定薪资为每小时七十元,也报北市劳工局核备,一定符合法令规
: 定。
: 内政部次长曾中明表示,庇护工场目前归劳委会管,内政部已行文劳委会主动了解庇护工
: 场情况,如有不法一定会主动处理。不过,就算合法,内政部指也会在可能范围内,尽量
: 提供身心障碍者协助,让他们获得更高的核薪。
: 伊甸基金会表示,依照《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黄员经评量核定可处理八成的
: 工作,时薪为七十元,状况更差的身心障碍者,时薪甚至只有三十元。目前各庇护工场都
: 采类似措施,伊甸给的待遇应该是相对不错的。
: 伊甸基金会表示,庇护工场有相当的经营成本,两年前《身权法》修法後,所有聘用的身
: 心障碍者都必须纳为庇护工场的员工,很多庇护工场都因为经营成本增加而倒闭。伊甸表
: 示,目前政府在评比庇护工场时,都将能否有盈余当作经营绩效的指标,希望政府能进一
: 步厘清政策,究竟庇护工场是纯服务,还是希望走向一般营利事业。
: 伊甸坦承,「阿万师清洁工作队」加计政府提供的补助之後,每年约有一百万元的盈余
: 目前伊甸旗下除阿万师之外,还有六个庇护工场,整体而言对基金会的财务确有溢助。伊
: 甸基金会强调,以黄员的个案而言,万一伊甸明年没有承接到标案,仍须负担黄员劳健保
: 等支出,所以必须预留适当的成本。
: 徐中雄说,社福团体成为「身心障碍者派遣公司」,往往也成为剥削的来源,解决之道恐
: 怕仍有赖主管机关付出更多的努力,以及社会大众给予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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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7.185.117
※ 编辑: ilfoz 来自: 120.107.185.117 (05/27 18:02)
1F:推 cih1116:说的好,可惜和PTT中的社会期许不同,大概没几个人会回吧orz 05/28 09:25
2F:→ smartlin2001:您知道社福机构一个人要当23个人用的真正原因吗 05/28 09:56
3F:→ smartlin2001:上文有提到可以处理八成的工作,时薪是70元 05/28 10:03
4F:→ smartlin2001:所以若可以处理全部的工作,时薪是88元, 05/28 10:05
5F:→ smartlin2001:也不到法律规定的95元,所以核薪的标准到底是什麽 05/28 10:06
6F:→ vicke:八成的「工作」是指庇护性工厂的工作 不是一般就业市场上的 05/28 16:25
7F:→ vicke:工作内容 会到庇护性工厂去工作的 理论上是先经过职业辅导 05/28 16:26
8F:→ vicke:评量 个案若被评估无法至一般公司工作(能力或心理或种种方面 05/28 16:27
9F:→ vicke:才会转进庇护性工场 因此庇护性工场的要求本来就比一般就业 05/28 16:27
10F:→ vicke:的要求低(产值、产能等) 拿规范一般工作的劳基法的规定来 05/28 16:28
11F:→ vicke:看待庇护性工场 一定会出现「剥削身障劳工」的结论 05/28 16:28
12F:→ vicke:不过反过来说 超商的万能店员时薪也是95左右 照这样来看 05/28 16:29
13F:→ vicke:你要不就是得承认庇护性工场不可能给到跟一般相同的薪资 05/28 16:30
14F:→ vicke:要不就是该去问一般的公司:为什麽那麽万能的店员 你们只给 05/28 16:30
15F:→ vicke:时薪95? 05/28 16:30
16F:→ vicke:说是庇护性工场 感觉上应该是几近无条件地服务身障者 05/28 16:31
17F:→ vicke:不过政府也同时要求机构「盈亏自负」赔了是机构自己经营不善 05/28 16:32
18F:→ vicke:既然要求机构「经营」 机构怎麽可能不去计算成本盈亏呢? 05/28 16:32
19F:→ vicke:目前比较大的问题是:产值或产能的标准是怎麽订的? 05/28 16:33
20F:推 caselook:「盈亏自负」是合理的,因为政府有补助,而且企业亦要善 05/30 13:53
21F:→ caselook:尽一定的社会责任。社福机构本来就是非营利组织,取之於 05/30 13:54
22F:→ caselook:社会,用之於社会,本来就没有什麽不妥。 05/30 13:54
23F:→ ilfoz:社福机构纵使是非"营利"组织,但也是要"营运"的,不计成本, 05/31 17:40
24F:→ ilfoz:如何营运下去? 05/31 17:40
25F:→ caselook:盈亏自负就是要NPO去计算成本呀,不是吗? 06/01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