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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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转录] [新闻] 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
时间Tue May 18 13:26:25 2010
这起「伊甸薪资争议」,主要争点如下:
一、「产能核薪」在实务上,已成为剥削身障劳工的利器
翻一下身权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庇护性就业之身心障碍者,得依其产能核薪;
其薪资,
由进用单位与庇护性就业者议定,
并报直辖市、县(市)劳工主管机关核备。」
那麽,「进用单位」究竟是谁?毫无疑问的,依据该法第四十一条:
「经职业辅导评量符合庇护性就业之身心障碍者,由办理庇护性就业服务之单位
提供工作,并由双方签订书面契约。」因此,伊甸是法定的「进用单位」。
至於「庇护性就业者」应系指该法中所提之「庇护性就业身心障碍者」,并无疑义。
再看一下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各级劳工主管机关对於具有就业意愿,
而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需长期就业支持之身心障碍者,
应
依其职业辅导评量结果,提供庇护性就业服务。」
整个事件的关键,就在於伊甸依据其「专业」,将案主的「职业辅导评量结果」
核定为「时薪70元」。这个核定金额的公正性及标准在那里?
从实务运作上来看,可以想见的,一个待业中的身障者,他那里有能力替自己
争取到「合理的」「基本工资」呢?所以,该法第四十条的「双方议定薪资」根
本就行同具文(实际上是废文)。所以说,伊甸在这个「时薪70元」的核定上,
虽然与民众观感及社会期待背离,但在法律上是绝对站得住脚的,
二、「营运预备金」的法源在那里?
关於伊甸振振有词的「营运预备金」制度,咱们在身权法上是找不到的。
那再翻一下97.02.12发布的「身心障碍者庇护工场设立管理及补助准则」
在这个行政规则里头,也没有「营运预备金」这个专有名词。
但是,伊甸能不能搞一个「营运预备金」?那就要看他当时申请设立庇护工场
许可时的计画书内容而定。毕竟「阿万师」是合法设立的庇护工场,而一般乡
民们是看不到计画书内容的。
所以,伊甸究竟有没有违法?主管机关也只能依据该准则第十三条,经查核後,
看有没有违反上面列的「七出之条」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80025
三、Where is the beef?
庇护工场的经费辅助项可也不少喔。贴一下该准则第十五条: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对设立之庇护工场得补助下列项目:
一、设立开办之设施设备费。
二、设施设备汰换费。
三、房屋租金。
四、专业人员及营运人员人事费。
五、行政费。
六、其他与庇护工场营运相关之必要支出费用。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考量辖区需求状况及庇护工场营运绩效,每
年公告补助范围及额度。
六大项的补助,钱从那里来呢?第二十一条:
本准则补助所需经费来源如下:
一、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
二、直辖市、县(市)政府编列预算。
三、其他收入。
中央主管机关得视直辖市、县(市)政府财务状况予以补助。
当然,政府画大饼,也是要依「政府财务状况」的,所以伊甸的阿万师
究竟拿了多少政府补助款?恐怕也只有他们的会计知道了。
但是,平心而论,也不要太非难伊甸啦,如果身障者一直甘愿当社会最底层
的弱势,那麽,被老大哥抽个头,也算是「鱼帮水,水帮鱼」啊..= =
在此呼吁一下徐立委,好好的修一下身权法吧。
※ 引述《kyosa1212 (龘=[恶魔株式会社]☑♡)》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Re: [新闻] 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
: 时间: Sun May 16 09:33:00 2010
: 大家来看看这个基金会的说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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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伊甸身障派遣工 扣到剩半薪」报导之说明
: 2010-05-16
: 新法公布实施将届三年,对於庇护性就业者的福利保障以及庇护工场的定位,伊甸基金会
: 乐见有更多的讨论,重新审视法规与制度的本质,也让社会大众更了解身心障碍者工作现
: 况。
: 2007年7月11日,「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修法通过後,庇护工场的功能转为仅提
: 供庇护性就业安置之场所。因此社福团体所设立的庇护工场开始面对身兼「服务提供者」
: 与「市场经营者」多重角色的挑战。
: 面对修法後所形成的经营成本提高的困境,多数以维持现况或关闭工场为作法,原本
: 全国153家庇护工场,锐减到89家。据劳委会98年底公布,目前庇护工场约90家,平均一
: 家可提供11个工作机会,然至今,伊甸设立8家庇护工场,勇敢的聘用326名障碍员工,其
: 中175名为庇护性就业的员工,是接近平均值2倍。
: 且本会依身权法规定,以庇护性就业者的产能核薪,透过就业服务员协助工作训练并
: 与雇主协调、安置工作,以及职务再设计等服务,除了让就业者有更稳定的收入与保障外
: ,也帮助他自立及发展,因而落实身权法精神。
: 然而依目前法规执行现状而言,除了人事成本增加的冲击外,更因政府相关采购招标
: 作业,多采以进入机关底价之最低标决标,且每年需重新招标。为争取多稳定工作机会,
: 使更多庇护性就业者之服务得以持续,庇护工场往往在竞争市场的长期恶性竞标下承揽业
: 务。因此,在如此环境下,政府标案未必能保障庇护工场与庇护性就业者的稳定收入,且
: 当无法续约时,庇护工场在没有实际收入的情况下,还是须负担庇护性就业者相关人事成
: 本。所以,庇护工场之经营必须编列营运预备金,使能永续经营,以提供长期的支持与服
: 务,进而落实社会公益理念。
: 稳定就业一名身障者,就如同让一个家庭的其他成员安心,在此结构下,责任重担实
: 难由社福团体一肩扛下。伊甸期待与政府、民间一起为保障身心障碍朋友的就业权共同努
: 力!
: http://www.eden.org.tw/news_detail.php?bulletin=1&b_id=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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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现在做善事都要先扣除成本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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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uesky2:所以偷渡的除了要给船夫钱还被黑道抽头也是很合情合理的? 05/18 13:50
2F:推 bluesky2:说穿了伊甸这种垃圾团体 跟那种家教社差不多 靠着媒介 05/18 13:52
3F:→ bluesky2:工作机会 从中抽头! 还真是合情合理阿! 05/18 13:53
4F:→ caselook:楼上,是合法。 05/18 14:06
5F:→ loveamada:帮这家基金会工作过,对这家基金会只能说我毕生都不会 05/18 22:26
6F:→ loveamada:再捐一毛钱给这家基金会,是我的黑名单第一名 05/18 22:28
7F:推 MrSteve:台湾人每次大声疾呼要尊重人权~ 05/19 20:26
8F:→ MrSteve:结果每次剥削外劳跟人蛇仲介卖淫都是国际上榜上有名 05/19 20:26
9F:→ MrSteve:你就不难看得出来人性是非常伪善狡猾 05/19 20:27
10F:推 luckystar777:我想看伊甸多久会倒>< 05/19 20:49
11F:→ sshyan:最好笑的是:管销费用。。。 05/20 17:36
12F:→ sshyan:十多年前去过台中的伊甸园,然後就再也不愿意去了。 05/2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