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ing1019 (外套全面9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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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资讯] 台北市身心障碍者津贴配合国民年金开办 …
时间Fri Mar 20 21:50:18 2009
※ 引述《keepyoung (kkk)》之铭言:
: 我打去问过
: 只有重度跟极重度 才有津贴可以拿
: 年收入是只算自己没错
: 但是还是要重度 极重度才有得拿
: ※ 引述《dolack (笨)》之铭言:
: : 请问有没有年收入的限制呢?
: : 有看到申请条件,年收入超出五十万,
: : 就不在申请条件内。
那假如其它县市的女生嫁给台北市民~
不就是叫人千万别把户籍迁入夫家了吗?
那不就是不登记结婚---->不构成婚姻成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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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211.232
1F:推 ting69:可以登记结婚 然後不迁户口 婚姻还是成立合法 03/20 22:08
2F:推 ting69:我只是要解释户籍的问题@@ 03/20 22:08
3F:→ chening1019:可是逻辑有点不通丫,嫁人!然後女生跟先生户籍却不同 03/20 23:35
4F:→ chening1019:真的很怪,报税夫妻的扣缴凭单一北一南,选举夫妻的通知 03/20 23:37
5F:→ chening1019:单也不在同一户.(难不成以"分居"情形比照办理吗?) 03/20 23:38
6F:推 ting69:户籍地不一定等同於居住地 而且现在也不再规定以夫的住所 03/21 00:38
7F:推 ting69:为住所 其实很多夫妻户籍都不在一起的 03/21 00:39
8F:推 akaikarasu:为什麽夫妻就得在同一个户籍?而且为什麽非得要是女生 03/21 15:11
9F:→ akaikarasu:迁到男方所在地?这才是逻辑不通吧 03/21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