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19761118 (小忠)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新闻] 残障资格被取消 长短脚男不服
时间Thu Sep 11 02:41:51 2008
※ 引述《joy700518 (joy)》之铭言:
: 残障资格被取消 长短脚男不服
: http://news.ftv.com.tw/Read.aspx?type=Class&sno=2008909C05M1
: 南投竹山1位患有小儿麻痹的民众,日前到医院做例行残障检查,报告出来竟然失去残障
: 资格,他质疑如果自己资格不符,为何前4年又可以领取残障手册,南投卫生局表示,
: 2008年7月1日法令修正,审查标准趋於严格,但民众有疑问,可以进行复检。
: 46岁的张先生,小时候因为罹患小儿麻痹,左脚萎缩,造成2条腿长短相差3.5公分,走起
: 路来有点跛,他从4年前开始申请残障手册,2008年依例进行检查,残障资格却被打了回
: 票,让他很难接受。
: 张先生质疑,如果自己资格不符,为何4年前可以领取残障手册?南投卫生局解释,因为
: 2008年7月1日法令修订,审查标准更严谨,但民众有异议可以再到医院进行复检,张先生
: 说,早年因为不识字,加上自尊心不愿申请残障手册,4年前为了4个女儿就学可以减免学
: 杂费,减轻重担,才提出申请,他希望政府法令不要朝令夕改,造成民众的困扰。(民视
: 新闻田志兴南投报导)
第 14 条 身心障碍证明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身心障碍者应於效期届满前九十日内
向户籍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监定及需求评估
。
身心障碍者於其证明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尚未申请办理重新监定及需求评估
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以书面通知其办理。但其障碍类别属中
央卫生主管机关规定无法减轻或恢复,无须重新监定者,得免予书面通知
,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迳予核发身心障碍证明,或视个案状况进
行需求评估後,核发身心障碍证明。
身心障碍者如有正当理由,无法於效期届满前申请重新监定及需求评估者
,应於效期届满前附具理由提出申请,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认定
具有正当理由者,得於效期届满後六十日内办理。
身心障碍者障碍情况改变时,应自行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重
新监定及需求评估。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发现身心障碍者障碍情况改变时,得以书面通
知其於六十日内办理重新监定与需求评估。
不知道哪一种类别.免重新监定.
不然以後每5年都要重新监定
ps:政府对身障者的福利越来越压榨了~~~~~~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26.54
※ 编辑: x19761118 来自: 218.169.126.54 (09/11 03:17)
1F:推 springman:我都没有重新监定过,只是前几年有换过新的证件 09/11 05:41
2F:推 azman:我的有效期限是永久ㄟ....XD 09/11 08:07
3F:推 GreenPG:就算是永久,未来还是要重新监定... 09/11 08:53
4F:推 azman:我没差啦 可以让我变好 除非他神人 09/11 09:48
5F:推 miwako:我也是永久 如果可以变好 那重新监定成为有期限也没关系~ 09/11 15:26
6F:推 prund:我重器障 永久 ^^ 09/12 18:20
7F:推 crea0520:我也永久~我天生的~ 09/12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