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agx (小狼)
看板DirectSales
标题[分享] 森青
时间Sat Sep 29 01:13:43 2007
同为直销人
作一个小小的分析
青森是以双轨制为主的公司
而双轨制公司,总是以所谓的"人人帮我,我帮人人","人助互助"的说词,
只要你找2个人,以後有人进来,你就向下丢人下去的方向
什麽都不用作,就可以月入百万。(其实只是要骗你什麽都不用作,交一笔钱就可以
等着月入百万)
然而大多数吸金不良公司,总是以双轨制为主。
我作直销时间不久也不长,约1年多
进入直销界後也对各方的制度,有多方了解跟分析
其实後来小弟发现,正派的直销公司好像都没有使用双轨制
反倒是,台湾本土恶性倒闭跟吸金公司,大都是用双轨制方式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现象
如何判断多层次传销事业合法不合法
『报备』并非『核准』
多层次传销事业之实际营运,仍应依『公平交易法』
及『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有违法情事。
如何判断多层次传销事业合法不合法
判断多层次传销事业是不是合法应参考「公平交易法」及「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若该事业之制度及执行悉依上述法令规定,即为合法之多层次传销事业。
在实务上,要辨别一多层次传销事业是否合法,可参考下列几点涉及违法之判断基准来综合判断︰
一、 参加人之收入来源是否主要来自介绍他人所抽取佣金,而 不是来自销售商品的利润以及与其下线参加人间的业绩奖金差额。
二、 所销售商品或劳务之订价是否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类商 品或劳务价格明显偏高。
三、 加入成为直销商之条件,是否须缴交高额之入会费或要求 认购相当金额之商品,而这些商品并非一般人在短期内所能售完。
四、 参加契约书中是否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明订有参加人得 以解除契约或终止契约方式退出传销组织以及退出後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参加人得退还
所持有之商品,多层次传销事业有买回义务等规定。
五、 该事业是否已向公平会报备,虽然已向公平会报备,并不 代表其一切行为即为合法,但是报备者即在公平会之监督范围内,公平会并会不定期派员前往
该公司检查,对消费者仍具有保障。
二、 问: 多层次传销为什麽常遭人误解为「老鼠会」?
答: 多层次传销和「老鼠会」在外观上有类似的地方:
(一) 组织都是「金字塔型」:透过上线拉下线,不断「复制」,会建立起一个类似金字塔的组织。
(二) 加入组织常需要先付出一定代价:加入「老鼠会」的成员必须缴交一笔的「权利金」,以取得分取报酬的权利。多层次传销常会要求加入者消费或订购一定金额的商品,才能取得销售商品、建立组织的权利,进而可以领取奖金。但是正当的多层次传销和「老鼠会」有以下的区别:
(一) 组织的目的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目的是在推广或销售商品;「老鼠会」则在诈财吸金。
(二) 「权利金」等代价的性质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传销商多是为了推销商品或消费;「老鼠会」是为了在组织中「抢位子」坐领奖金,即使表面上是为了推销商品,商品的价格也不合理,只是个「幌子」。
(三) 报酬来源不同:正当多层次传销的报酬,主要是来自推销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润及奖金,少部分来自建立、辅导与管理传销组织所获得的奖金等报酬;「老鼠会」的收入只靠不断介绍下线来缴交「权利金」,做为上线的酬劳,所以上线是因为介绍下线加入而获得报酬。
来源"公交会"
美商贺宝芙直销商
减重辨法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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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52.197
1F:嘘 mirandayeah:不合理指责-->"正派公司没有使用双轨",双轨是最新的 09/29 01:15
2F:→ mirandayeah:传销制度 你所谓正派公司是指向你贺饱福这种老旧的公 09/29 01:16
3F:→ mirandayeah:司 没办法改制度跟上时代 相当多公司都非常正派 一样 09/29 01:16
4F:→ mirandayeah:是双轨 你有诽谤之嫌!不要以为自己公司老旧就等於正派 09/29 01:17
5F:嘘 KIKICOCOCACA:森清是为了台湾的健康 才不是钱呢 肤浅 科科 09/29 01:18
6F:嘘 tkdmaf:嘘是嘘最後两行。广告文! 09/29 01:21
7F:推 poptytle:以上都是森清的直销商~新闻都被踢爆了还这麽死忠~佩服 09/29 11:19
8F:推 inzan:双轨制虽然新、不过好在哪里、跟老旧的方法比较优劣在哪?@@ 09/30 04:54
9F:推 mirandayeah:拜托 自以为 我不是森青的好吗 双轨公 61.224.47.229 10/02 02:01
10F:→ mirandayeah:司哪麽多 有没有常识阿??? 61.224.47.229 10/02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