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LJUSTIN (即墨小白)
看板DirectSales
标题[问题] 有关传销之手段是否有抵触法律行为之疑问
时间Sun Mar 4 02:15:00 2007
具7-1-3之判例,该件以问卷之方式询问是否有打工的希望...(以下省略),
最後因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应表明系从事多层次传销
行为,并不得以招募员工或假藉其他名义为之.
那今天我朋友以吃麦当劳为由,顺便跟我分享一件很棒的case,但过程中问是什麽玩意ㄦ
却迟迟以回避的方式避开我的问题,例如:出来了你就知道 或 用电话很难说清楚等等理
由唐塞.
当天见面时就在跟我打屁闲话聊家常事,询问我近况并且称赞等等怪事,因为认识多年了
,对突如其来的搞神秘很怪,就回问他今天找我来谈什麽事时,依然还是持续回避我的问
题,不久他上线的人就出现了....(以下省略)事後加入该恶质公司才知道其实这是套话
的手段.
我要问的是 他以谈CASE为由,并未表明他其身分和用途.
请问这样是否有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假藉其他名义为之 之事项呢
因为我最近要写存证信函,不排除要与他告上官司,固因此而问这点疑惑
题外话我目前还是大学生,至於是什麽公司,只能说是台中的大学生聚会的公司
待等事後处理完毕会与各ptt版友分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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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对男人所谓的好朋友的定义
就是当一个备胎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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