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TAN (1+1++)
看板DirectSales
标题公平法对传销业的影响
时间Sun Jun 13 14:17:09 2004
公平交易法对传销业的影响
一、前言:
三十岁开保时捷钓马子是酷!五十岁开朋驰搭讪女生就逊弊了。你想要五十
岁才去看金字塔吗?你想要六十岁才环游世界吗?三十岁前的第一个一百万,你
不觉得很逊吗?难得你不想赚一千万吗?你都几岁了,还拿家里的钱,知不知耻
呀,想不想要找一个可以兼顾课业与赚钱的工作呀?本公司加上没有任何的条
件,只要入会费70元,然後会有完整的陪训辅导制度,然後你就是个老板了。
许许多多的人,都曾经被这些迷人的口号给诱惑过,当然也包含学生本人。
学生曾加入多家传销公司,诸如安丽、永久、MDI等,因此对所谓的直销有
一定的认识。而其中,学生仍不停的思考为何每年都有那麽多人契而不舍的加入
直销,甚至成为永久的事业,但却有更多的人不是大喊冤枉被骗钱,就是留下极
差的印象。直销,在学生界中一直是极大的争议。
一进OPP(opportunity)会场,带你去的同学便会请他的上线出动,西装笔挺
的打开笔记型电脑,然後拿出一大堆报纸、杂志剪贴向你讲述目前经济的多麽不
景气,失业率多麽高,甚至连公务员也都被栽员了,而各大公司更是手下不留情。
然後,话锋一转,就拿出相关数据,来说明直销业在寒冬中仍逆势成长,更获公
平会的肯定,因此不只是合法的商业行为,更是具有未来发展性的潜力。
正当迟疑之时,带你去的同学便会附合,不停的夸耀他的上线一个月赚多少
钱,开名车、住大房子等。而上线也会微笑的接下去讲他的奋斗史,一开始一定
是从前在那家公司上班,然後上司给脸色、薪水不如意、上下班不自由等,但自
从遇到贵人,带他进来XX公司(视那家直销公司而定)之後,他就事业一飞冲天,
不只上下班自由随意,自己当自己的老板,而且薪水更是以前的好几倍。随即,
他的拿去他的薪水收支表,上头常常是一个月至少二十万的收入(虽然事後得知
那是他自己伪造的…),但第一次去接触的同学鲜少在此刻心有不动摇的(当然包
括学生自己…)。
而如果此刻还有犹疑的话,笔记型电脑内更接着会出现许多的精采画面,最
常被拿来举的例子是7-11卖茶叶蛋的例子。他们总会讲,尽管茶叶蛋零售价少,
但因为7-11数量大,因此,每年的营业额还是好几亿。更重要的是,高清愿什
麽也不用作,就可以等着收钱了,而这个,便是他们所强调的企业化、组织化经
营。也就是说,只要你一加入,虽然卖的只是洗发精、洗面乳等小玩意,但只要
拉一个人加入当下线,他每卖出一样东西,你便可以获得3%到6%不等的利润,
接着,你找三个人加入,这三个人再找三个人,然後一直下去…半年後你就有近
千个下线,然後他们一人卖一样,你就月入数十万了…随着饼愈画愈大,十个人
有九个人会在此时填下入会申请表。
最後,如果软的真的不行的话,他们就会来硬的。带你去的同学便会拉你到
旁边,求你至少给他的面子,先加入试试看,不然就是叫你至少买一两样产品回
去试用,这样他才会对上线交代的过去。而如果此时还不买或不入会的话,就会
有更多的人来和你分享所谓的经验,从二个、三个、到四个人来包围住你,一副
如果你不买的话,大概就出不去的样子。在好不容易庆幸平安归来之际,祸不单
行,从此以後电话不断,不是要你再去第二次,就是要你再找其它同学,再不然
就是要你再买产品。然後你不停的挂他电话,他又不停的打,恶性循环下去…
二、有关传销之各种定义
1、「传销」的意义
所谓「传销」英文名称为Multi Level Marketing,中文翻译为「多层次传销」,
与日本的连锁贩卖(连锁贩卖取引)相似,乃以多阶层或多层级的行销方式来销
售商品或劳务,为企业经营的一种,属於商业活动的经济范畴,原属中立的学术
名词,与外国列为犯罪行为的「金字塔销售术」或「老鼠会」的用语并不相同 。
2、「直销」的定义
「直销是人的事业,所有直销成果与活动的推动,都以人为基点,直销商、
供应者、消费者,无一不是由人所组成,直销乃为服务人、满足人的需要和兴趣
而存在。」
简单说,直销就是:「直接於消费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
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的销售,通常是由直销人员於现场,对产品或服务作详细说
明或示范。」直销以服务为目的,直销业所背负的社会使命,就如同一般生意人
一样,除了尽量生产开发最理想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喜好之外,更希望能引起
消费者「再次消费」的动机,在此前提下,售货前、售货中及售货之後的服务,
就成为直销商所力行的销售重点 。
3、「多层次传销事业」之定义:
根据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第三条(多层次传销事业之定义)称本办法所称多
层次传销事业,系指就多层次传销订定营运计画或规章,统筹规划传销行为之事
业。
4、公平交易法对多层次传销之定义
根据公平交易法的定义,多层次传销系指一种推广或销售之计画或组织,参
加人给付一定代价以取得推广、销售商品或劳务及介绍他人参加之权利,并因而
获得佣金、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而言。这种行销方式是属於无店铺销售的人员直
销,首於1950年代从美国开始,而後逐渐盛行於其他国家,形成一股无法抗拒的潮流。
多层次传销,因为受到早期传入我国的「中华保康促进会」及「台家有限公
司」二家以类似多层次传销的方法经营事业,後来衍生许多弊端被认为都属老鼠
会,并造成社会问题,以致国人对多层次传销始终与老鼠会画上等号。後来政府
乃参考美、日、香港的立法为例,立法对多层次传销予以规范,首有「公平交易
法」的公布,紧接着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的产生,行之有年,其间也鉴於
时空及现实环境需要做过修正,用以缩短立法理想与实际运作的落差,使传销业
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让消费者的权益真正受到保障。公平交易法系一部规范
限制不正当营业竞争行为的经济法规,其范围既深且广,所规范的行为类型或法
规本身内容,多留有解释上的弹性空间,因此,做实际面的探讨也有助於了解对
传销业间的影响。
三、判断多层次传销事业之合法性
在实务上,要辨别一多层次传销事业是否合法,可参考下列几点涉及违法之
判断基准来综合判断︰
1. 参加人之收入来源是否主要来自介绍他人所抽取佣金,而不是来自销售品的
利润以及与其下线参加人间的业绩奖金差额。
2. 所销售商品或劳务之订价是否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类商品或劳务价格明
显偏高。
3. 加入成为直销商之条件,是否须缴交高额之入会费或要求认购相当金额之商
品,而这些商品并非一般人在短期内所能售完。
4. 参加契约书中是否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明订有参加人得以解除契约或终止
契约方式退出传销组织以及退出後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参加人得退还所持
有之商品,多层次传销事业有买回义务等规定。
5. 该事业是否已向公平会报备,虽然已向公平会报备,并不代表其一切行为即
为合法,但是报备者即在公平会之监督范围内,公平会并会不定期派员前往该公
司检查,对消费者仍具有保障 。
四、结论
多层次传销,原本有其神圣的意义,省去中盘、小盘商,产品直接由工厂经
直销商传到消费者手中,其中的利润便由消费者和直销商共同分享,达成双赢的
目标。而藉由朋友与朋友之间的试用产品与分享经验,消费者更有机会用到好的
产品,而直销商也能获得额外的收入,甚至全职的当自己的老板。但,事实面却
未如理论面这些美好,台湾的直销似乎是贬达大於褒。
以学生自己的经验而言,台湾的直销太强调所谓的不劳而获的性质,大家总
以为找到了几个下线就可以等着收钱,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管下线再多,如果
没有人努力去推销产品的话,依然没有收入,更遑论所谓的抽成、分红了。况且,
除了正派经营的直销商之外,台湾更是充斥着专门骗钱的公司。像北区很有名的
MDI和中部知名的伟新。这两家公司入会时都会强迫买几万元的产品,如果推说
没钱,便会逼你去借钱,举凡国小、国中到大学同学无一幸免,要同学拿血泪钱
来买一些没用的人蔘丸、灵芝茶。而现在,随着信用卡和现金卡的流行,连借钱
都免了,直接要你办卡来买产品。而这些东西,别说要卖别人了,只怕连自己都
不敢吃,当然也不敢告诉父母,也难怪许多人一提到这两家公司就咬牙切齿、破
口大骂了。
而纵使是正派经营的直销公司,似乎也违背了与消费者双赢的理念。一条三
百元的牙膏、一罐五百元的发胶、甚至是一公升一千元的芦荟汁,这都一再的显
示,台湾的直销仍然没有将价格回馈给消费者,而每年成长的直销数字只能证明
有更多的直销商不停的再卖人情,而不是真正的让消费者买到物买价廉的东西。
也许,直销总是不停的强调,他们的东西虽贵,但品质却比市面上的还要棒。
但,我们所质疑的是,所谓的品质更好是从何比出来的?而就算真的比市面同等
级产品好20%-50%的品质,但真得值用三到五倍的价钱去买吗?而且,如果品
质真的那麽棒的话,为什麽不直接进入一般的市场,行销的全国各地,而必须用
直销的方式?
或许,就如直销商常说的,这是因为公司创办人的理念是要让小老百姓也有
机会当自己的老板,要让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但,直销所卖的主力大宗产品
却都属於近奢侈品的保养品或养生品,价格动轨数千、数万。没错,我们从不否
认养生的重要,喝灵芝茶、吃人蔘对身体健康很不错,而保养品更是维护一个人
的皮肤、容貌,当然也值得重视。
只是,那究竟只是很其次的东西,衣食足而後知荣辱,如果每个人的月收入
都是十万元以上,当然可以每月花二、三万元在所谓的养生品、保养品上。但,
遗憾的是,似乎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过这种日子的。甚至说,如果有钱的话,别
说保养品、养生品重要了,食、衣、住、行、育、乐都很重要。最好都吃有机食
物、衣服要保暖有型且名牌、住的地方最好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外出最好请司
机,车要买宾士,这样撞车才比较不容易受伤。好日子人人想过,但这是不可能
的,只能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作适当的决择,而不是一味着强调直销的产品多
麽的好,而牺牲了许多其它更有效益比的支出。
但,许多投入直销的人却都像着魔一样,不只自己的生活用品都换成了直销
的产品,甚至连家人也被迫加入使用。更甚者,有许多人已经到了信仰的地步了,
不停的向亲朋好友们推广,一副信我者得永生的样子。而的确,也有很多人因此
而赚到了不少的钱,但却也有更多的人成了拒绝往来户。
最後,我深深的觉得,不管基於任何理念去作直销,也不管直销的产品多麽
好,我都认为,直销的产品真的是太贵了。不论其理念多麽伟大,也不论直销商
多麽坚信自己是在分享成功的经验,却都也掩饰不了直销产品远高於一般市价的
事实。至少,我觉得在价格与品质比上是绝对不划算的,更何况,我一直不认定
直销产品的品质会比市面上流通的名牌来的好。而所谓的上下线关系、组织经
营、获利倍增都等口号却也不过是另一种公司财富重更分配而已。
终究,只是公司将原本要发的薪水,换成另一种口号分给你罢了。毕竟,不
管饼画的多大,一家公司能有几个千万员工?不管下线多麽多,一千个下线一个
人一个月卖一万元的产品,都不计成本,也不用缴公司,全都给你也不过月入千
万,然而,这可能吗?而如果,你下次有听到有人月入百万,那麽,恭喜他,他
的下线定有上万人(一万个下线,一千个很努力的卖,每个人每个月卖一万元,公
司给他组织总营收的10%(够慷慨的公司了吧,一般都只有5代5%),这样刚好一百
万。你信吗?我打死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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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妹是水做的骨肉,看了便觉清爽
学弟是泥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浊气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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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hanjing:看来当成信仰的人是什麽都听不进去,而且只会嘘~~~ 06/25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