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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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数位科技与视觉艺术跨界创作补助计画
时间Fri Jun 29 10:29:55 2012
2012年数位科技与视觉艺术跨界创作补助计画,公开徵件!
http://www.ntmofa.gov.tw/chinese/news01_1.aspx?NID=1724&n=10089&LB=75
2012年数位科技与视觉艺术跨界创作补助计画,公开徵件!
一、补助对象:
(一) 经政府立案之财团法人文教基金会、社团法人、工作室(或公司)、文化社团。
(二) 大专院校相关系所。
(三) 从事视觉艺术、科技艺术、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之团队或个人。
二、补助条件或标准:
(一) 补助条件:
1. 申请计画内容须结合视觉艺术与数位科技技术,并可加入其他不同领域之合作。
2. 计画完成後,应依据申请者(团队)於计画书中所述之内容,就计画执行之合作模式
、计画使用之技术或资源、计画预期成果等,由申请者(团队)自行提出项目及比例,开
放分享给社会大众运用。
3. 申请者(团队)须以跨领域合作为前提,由不同专业之个人或团队结合,共同进行创
作提案。计画成员中,并须包含具有跨界整合及推动能力之计画统筹经理人。
(二) 补助原则:采竞争型补助机制,本年度补助一至三案(必要时得从缺),每案补助
以新台币200万元为限。
三、补助经费之用途或使用范围:
以补助视觉艺术结合数位科技(并可加入与其他不同领域)之跨界创作有关支出为主,包
括:
(一) 与跨界应用有关之创作费用支出,但不包含获补助者(团队)之行政管理费。
(二) 计画所需之材料费。
四、申请及结果公告时间:
(一)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请於申请截止日前以挂号邮寄至本馆,自国
内寄件者以申请截止日邮戳为凭,自国外寄件者以寄达日为准,资料缺件、逾时或与规定
不符者不受理。
(二) 结果公告:预定2012年9月15日前於本馆网站公告评选结果,并通知获补助者(团队
)。
*上述时间如有更动,将公告於本馆网站。
五、详细资讯请下载「国立台湾美术馆2012年数位科技与视觉艺术跨界创作补助计画徵选
简章」。
※预订於7月20日举办说明会,详细时间地点请密切注意国美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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